劳动关系管理培训课件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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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学习目标 通过教师对劳动关系管理系统的课堂讲授和学生广泛参与的较为深入的课堂讨论,使学生了解劳动关系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掌握劳动关系管理的内容和职能,重点介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管理、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劳动争议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辅以大量的案例分析, 把学科理论的学习融入对经济活动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之中,切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激发他们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从而为以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学习方法 1、课堂讲授:教师就现代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一些主要内容的要点、难点及发展动向、实际政策应用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教授。 2、 课外阅读及网上案例收集 3、 课堂讨论:每章讲授完后,就每章有关理论和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展开分析讨论。 三、考试方式 1、课堂闭卷考试:占70%,包括基本概念、范畴及理论模型、实际运用等。 2、课堂讨论及作业等:占30%,包括作业是否完成、完成的质量10%,参与讨论发言的积极性及水平10%,考勤占10%。 四、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1)与管理学的关系:通过管理学学习,树立起“人本”理念,有助于对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的理解。 (2)与法学的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保护,劳资争议的处理需要以法律为准绳。一定的法律基础、法制观念和法治精神,非常有利于对本课程的整体把握。 本课程主要内容框架: 一、劳动关系概述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三、集体合同管理 四、社会保险管理 五、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六、劳动争议管理 七、员工沟通管理 八、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 九、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十、劳动关系管理全景案例 第1章 劳动关系概述 目前市场条件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建立或结成的关系。 狭义:指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普通职工及其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责、权、权关系。其主要包括:所有者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人员)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职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会的关系,工会与职工的关系。 1、1、2 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主体、内容和客体 主体: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劳动者、劳动者的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用人单位。 内容:指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客体: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教育培训、劳动环境等。 1.1.3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须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4)劳动者必须为实现用人单位的劳动过程而劳动 (5)劳动关系是基于职业的,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 (6)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1.3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 1.2.1 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识 事实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既无劳动合同又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一种状态。 存在主要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当事人既未续订劳动合同,又没终止原先的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 1.2.2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 (1)劳动法律关系符合法定模式,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尤其是缺乏劳动法律关系赖以确立的法律事实的有效要件。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是双方当事人预期和设定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前虽然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但这一般不是双方当事人所预期的,更不是由双方当事人所设定的。 (3)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保障其存续,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就应当强制终止。 1.2.3. 如何界定事实劳动关系 (1)劳动者已实际付出劳动并从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指挥、监督的职能 (3)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 注意: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适用范围及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仲裁机构均应处理。 1.2.4 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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