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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地表水监测实施方案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说清各河流、支流及入河排污口的水质变化趋势,及时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全省14个城市继续对本区域内河流、入河排污口及水库开展水质监测,本年度将6条主要河流的较大的一级支流纳入省控范围,进行月监测。为科学、规范地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技术路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范围
全省6条主要河流干流及其支流、市控河流、入河排污口、水库。
二、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一)监测时间
采样时间每月1日~7日。受潮汐影响的监测断面的采样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采集涨、退潮水样分别测定。涨潮水样应在断面处水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水样应在水面退平时采样。
(二)监测频次
1、6条主要河流干流及支流断面
常规项目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断面名单见表1。
2、市控河流断面
枯水期(4月)、丰水期(8月)、平水期(10月)各监测一次,具体监测时间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测断面名单见表2。
3、入河排污口
每月监测一次,排污口名单见表3。
4、水库
常规项目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水库名单详见表4。
三、监测项目
(一)6条主要河流干流及支流断面
6条主要河流干流断面单月监测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和流量共25项, 如某项目连续3年未检出,且在断面附近确定无新增排放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况下,每年1月、7月各监测一次,一旦检出,或在断面附近有新的排放源或现有污染源有新增排污量时,即恢复正常监测频次。双月必监测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和流量共13项。感潮河段增加氯化物监测。入库断面双月增加总氮监测。
支流断面每月监测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和流量共13项,入库断面双月增加总氮监测。国控招苏台河通江口断面按照干流监测项目进行监测。
(二)市控河流断面
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入库河流和河流入海口断面监测总氮)、总磷、水量及特异污染因子。
(三)入河排污口
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水量共5项,其它项目根据当地纳污情况确定。
(四)水库
单月监测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共27项,如某项目连续3年未检出,且在监测垂线附近确定无新增排放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况下,每年1月、7月份监测一次,一旦检出,或在监测垂线附近有新的排放源或现有污染源有新增排污量时,即恢复正常监测频次。双月必监测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汞、铅、挥发酚、石油类、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共16项。
四、数据上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要求
6条主要河流干流及支流断面监测数据当月16日之前报送省站。
市控断面监测数据次月15日前报送省站。
排污口监测数据当月16日之前报送省站。
水库监测数据当月16日之前报送省站。
(二)上报方式要求
6条主要河流干流及支流断面监测数据以qr3.dbf、qr4.dbf专线传输方式报送省站, qr3.dbf、qr4.dbf格式及具体要求见表5、表6。
市控断面监测数据以qr4.dbf专线传输方式报送省站。
排污口监测数据以手工报表邮寄和E-mail方式报送省站,手工报表分为监测数据报表和水质分析报表,均以A4纸打印,格式分别见表7、表8,邮箱地址lnemcwater@126.com、abc@。
水库监测数据以ql3.dbf、ql4.dbf专线传输方式报送省站, ql3.dbf、ql4.dbf格式及具体要求见表9、表10。
(三)注意事项
某断面因故未能进行监测时,请附以文字说明,否则视为未监测。
对于未检出的项目必须按照省站规定的检出限的一半进行填报。
表1 全省主要河流干流及其部分支流断面
城市名称 干流名称 断面名称(断面代码) 支流名称 断面名称(断面代码) 沈阳 浑河 东陵大桥(25)、砂山(151)、七台子(248)、于家房(302) 细河 于台(115) 白塔堡河 曹仲屯(114) 蒲河 蒲河沿(120) 辽河 马虎山(349)
红庙子(348) 养息牧河 旧门桥(599) 柳河 柳河桥(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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