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洗水唛标示统一规范.doc

发布:2017-12-27约4.62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 洗水唛标示统一规范 生效日期 2012年3月16日 文件编号 CGZX-QW-QC-03 版本号 A/0 目的: 通过制定“洗水唛标示统一规范”,确保公司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执行标准要求,客户满意。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武汉市我的百家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服装类产品的洗水唛内容的标示排版、打印和质量检验执行。 3、 职责: 3.1 采购中心品质部负责归口管理此规范,包括监督执行、维护及实时根据国家执行标准的更新而更新; 3.2 设计中心板房工艺部负责在各大货生产工艺单上的指定栏目里标识出各对应款号的洗水唛内容,以备洗水 唛采购或制作部门遵循执行; 3.3 采购中心辅料(洗水唛)采购部门或洗水唛制作部门负责依照此规范及工艺单上的资料采购及打印、制作; 3.4 外协各成衣供应商、生产部门负责于大货生产前及时核对,并在生产中进行正确使用; 3.5 采购中心品质部负责按照此规范要求及大货生产工艺单对技术资料进行复核、对大货中的使用进行检验。 4、 内容 4.1 洗水唛上的内容要求: 4.1.1洗水唛上的内容必须要有成衣所采用原料面料的“成分和含量”标示及“洗涤方法的符号”标示(属国家强制性执行标准GB5296.4-1998的规定); 4.1.2如果主唛上面没有规格/号型标示的,洗水唛上必须要有规格/号型标示(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所规定的),如上衣的:160/84A。正确的规格号型是指由号(身高)、型(上衣是胸阔、下衣是腰围)和体型代号A(目前国家通用的体型是A型)组成,而不是指主唛上的英文字母的码数代号(如:S\、M、L等); 4.1.3视情况,洗水唛上的相应位置可以排版打印上、也可以不用打印上其它的内容,如:品牌LOGO、款号、公司网站号、附加专业洗涤防护补充文字说明、羽绒服装各码数的对应充绒量等内容。但成衣的颜色汉字标示不宜标示在洗水唛上。 4.2 洗水唛上的纤维成分和含量标示要求: 4.2.1成衣产品上的所有原料的面积只要超过产品总面积的15%的时候,都必须在洗水唛上标示出其成分及其含量,包括里布、配布、内胆填充物等; 4.2.2 纤维成分和含量的标示必须正确、无误。其中,含量的允许接受公差范围为: A、当产品的或产品的某一部分的纤维组成为100%时,其误差允许度为0,; B、当产品的或产品的某一部分的纤维组成为两种或两种以上时,其误差允许度为+/-5%(填充物的允许公差为10%,如:内棉); C、当产品的或产品的某一部分的纤维组成的含量≤15%(填充物为≤30%)时,其误差允许度为+/-30%; D、当产品的或产品的某一部分的纤维组成的含量≤0.5%时,可以不计入总量,标注为“含微量××”; 4.2.3 纤维成分和含量需按纤维含量的成分比例,由大到小依序排列; 4.2.4当产品的或产品的某一部分的纤维组成的含量≤5%时,可以列出该种纤维的名称,也可以不用标注该种纤维的名称、而用“其它纤维”来代替; 4.2.5 当产品上的某一种原料的总面积小于该产品总面积的15%时,可以不用在洗水唛上标示成分及含量; 4.2.6在产品中起装饰作用的的部分或不构成产品主题的部分,例如:花边、摺边、贴边、腰带、衣领、袖口、下摆罗纹、衬布、衬垫、口袋、内胆布、商标、局部绣花、贴花等,其纤维含量可以不标,但若单个部 件的面积或同种织物多个部件的总面积超过产品面积的15%时,则必须标注该部件的纤维含量; 4.2.7含有填充物的产品应分别标明外套和填充物得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如:棉衣、羽绒服,等),羽绒服的 填充物需标明羽绒类别和含绒量。 (第 1 页 共 4 页) 我的百家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 洗水唛标示统一规范 生效日期 2012年3月16日 文件编号 CGZX-QW-QC-03 版本号 A/0 4.2.8含有两层及2层以上材料构成的产品,可以分别标明各层的纤维含量,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标明每种纤维的含量; 4.2.9当同一产品上有多个部位及多个层面用的是不同的原料时,需以部位、层面的具体成衣的部位及面料的种类在洗水唛上予以描述,而要避开用如“主料”、“配料”等笼统的文字去描述。如:宜用“袖身针织面料、袖身梭织面料、袖身印花面料、袖身面层针织面料、袖身底层针织面料”等来描述,不宜用如:“袖身主料、袖身配料”等来描述。 4.3.1洗水唛上的洗涤方法的符号必须是5个(分5个项目),举例如下: 4.3 洗水唛上洗涤方法的符号要求: 分项 水洗 漂白 熨烫 干燥 专业纺织品维护 举例 (手洗或机洗的家用程序) (可否漂白) (熨烫) (干燥方法)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