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十二五规划常见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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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十二五规划常见问题
1. 规划报告中统计混合线路,是计入架空还是电缆?
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对于架空电缆混合线路,若架空线路长度所占比例超过50%;则归为架空线路。若电缆线路长度所占比例超过或等于50%,则归为电缆线路。
配变负载率是如何定义的?
考虑到中压配变数量众多,部分地区中压配电网信息统计手段还不够健全,配变负载率的计算采用了“线路配变平均负载率”的概念,相应计算公式如下:配变负载率=最大负荷日的线路最大负荷/线路装接的配变容量
报告要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如何获得?
2009年现状数据应采用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部分数据可采用快报数)。2015年发展目标数据应在和当地规划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采用政府部门公开或认可的数据。
本次规划和数据统计口径是什么?
根据配电网现状情况,统计及规划口径主要分成市辖供电区和县级供电区两大类。市辖供电区是狭义的市辖概念,主要指市辖区;县级供电区按照企业的所有制类型又细分为直供直管、控股、参股及代管四种类型企业的供电区。
表3-1 2009年**市供电企业概况中供电人口怎么统计?
供电人口按照常住人口口径进行统计。
附表18 **县中压配电网开关、开闭所、环网柜及电缆分接箱规模明细表 表格中的分段开关和联络开关如何区别定义?
配电网具有闭环设计、开环运行的特点,因此存在大量的常闭状态的分段开关和少量常开状态的联络开关。从用途而言,分段开关主要用于隔离故障,联络开关主要用于备用及转供。
各地市供电公司编制大纲内表3-2最大负荷和电量情况中,因全市各地区出现网供最大负荷的时点不一,所以按统计口径填的话,最后一行“3全市总计”应小于“1市辖供电区”+“2县级供电区”。同样,“2县级供电区”也不等于附表1“县1”“县2”...之和。这个问题如何操作?如果按表3-21下面的注2“计算分类供电区容载比时,不考虑分区最大负荷同时率”,那“3全市总计”填成市辖供电区和县级供电区之和,那这一数据将与上报的统计数据不符。同样的问题,也存在省公司汇总文本中。
表3-2中,全市最大负荷不等于分区最大负荷之和,最大负荷应按统计口径填写; 表3-21中,容载比不考虑分区最大负荷同时率因素,按注释2的公式计算。请注意,各电压等级容载比应为该电压等级变电设备总容量与对应的总负荷的比值。
地市编制大纲表3-5中提到的高压配电网结构类型,各地方理解不一,能否给我们各个结构类型的参考图,以做到统一。
高压配电网结构类型请留意即将下发的配电网“十二五”规划技术原则指导意见。 地市大纲表3-8中,关于架空和电缆的问题,注中说明架空比例大于50%的算成架空线。填写中大家有点疑问,举例:假设仅有一条线路10公里,架空6公里,电缆4公里,那按说明这条线路算架空线路,那在“电缆长度”一栏是否填0公里,“架空长度”一栏填10公里?电缆化率填0%?请解释。谢谢
电缆长度”应按照电缆的实际长度填写。表3-8的注释2不适用该表,并对填写者造成理解上的困扰,故删除注释2。
文本中有提到建成区面积、土地面积、供电面积、面积分别是指什么?是否有相关的联系?
建成区面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经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面积。土地面积:特定区域内的全部山地、丘陵、平原等陆地面积和河流、湖泊等水域面积之和。供电面积:电网经营企业供电区域内的面积。建成区是市政规划概念,土地面积是自然地理概念,供电面积反映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表3-21 2009年**市高压配电网主要运行指标(①满足N-1的主变和满足N-1线路是否只统计公用主变和线路?)
只统计公用主变和线路
表3-23 2009年高压配电网变电站最大负载率分布表(注(2)变电站最大负载率计算方法应该是有误。正确公式应该是变电站最大负载率=变电站年最大负荷/(功率因素*变电站容量))
表3-23注释2公式有误。变电站最大负载率=变电站年最大负荷/(功率因素*变电站容量)
附表15 **市中压配电网线路规模明细表(2009年)(①主干长度如何定义?)
主干线长度应该结合线路形态、截面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可定义如下:1、手拉手或环网线路,由变电站馈出点至干线联络开关之间的线路长度;2、辐射型线路,由变电站馈出点至最远支线开关的线路长度。
表3-6 2009年**市高压配电网变电设备情况(①平均供电半径是指?如何计算?)
此处平均供电半径即为10kV配电线路供电半径。计算公式:平均供电半径=sqrt(上级电源点供电总面积/(上级电源点个数*3.14)) 上级电源点个数这样理解:有10kV出线的(35kV+110kV+220kV)变电站个数都算
地市公司模板项目清册表1-2中,投资是按照输变电工程为口径统计的(每行填一个投资),而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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