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LKYQJ002-2015《副产氨水》.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Q/LKYQJ
临沂科裕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KYQJ001-2015
副产氨水
2015-10-16 发布 2015-10-20 实施
临沂科裕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
1
Q/LKYQJ001-2015
前 言
――本标准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编写而成。
――本标准由临沂科裕化工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临沂科裕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质管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华、李东强、杨君霞。
――本标准批准人:郑忌逸。
2
Q/LKYQJ001-2015
副产氨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氨水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苯并呋喃酮副产氨气经水吸收后生产的工业氨水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36 液体无水氨
GB/T 631 化学试剂 氨水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试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用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和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
无色透明或带微黄色液体。
3.2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要求
项目 指标
外观 无色透明或带微黄色液体
氨(NH )含量(% ) ≥28.0
3
残渣(% ) ≤0.5
原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
准等规定。
5
Q/LKYQJ001-2015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目测应符合3.1 要求。
4.2 氨(NH3)含量
量取 15ml 水注入具塞锥形瓶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