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WJ-发热诊室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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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团体标准
T/GDWJXXXX—XXXX
发热诊室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forBuildingofInfectiousDiseases-relatedFeverConsulting
Room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
发布
T/GDWJ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空间布局要求1
5设备设施要求2
6人员要求3
7工作要求3
8运行流程4
附录A(规范性)6
附录B(规范性)7
I
T/GDWJ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药科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区石牌街华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汕头市
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金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
远市清城区洲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广州市标准化促进会、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广州市越秀区白云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浩、黄仰銮、赵亚平、侯燕君、方小衡、黄少瑜、杨玉婵、王玮、胡悒萍、
黄枋生、郑铭涛、何丽珍、何永通、赖勇昌、戴俊琳、陈江玲、罗彩娟、黄晓萍、范银红、陈人生、陈
健英。
II
T/GDWJXXXX—XXXX
发热诊室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发热诊室建设所需的空间布局要求、设备设施及人员配置、工作要求和运行流程,为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发热诊室提供规范指引。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西医门诊部及诊所、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层中医
医院、综合医院的儿科门诊等发热诊室的建设。
本文件不适用于发热门诊内的发热诊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建标107-2008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2013〕62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368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发热Fever
人体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体表温度≥37.3℃或口温、肛温≥37.5℃。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