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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版)(2020年整理).pptx

发布:2020-07-06约小于1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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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其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 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杜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 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 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 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 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 分子队伍。;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于和 其他杜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 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 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 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 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 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 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 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 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 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 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 见.;3;4;5;6;7;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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