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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化妆品安全项目重点检测监控一览表》.xls

发布:2015-10-11约1.95千字共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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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出口 出口化妆品安全项目重点检测监控一览表 化妆品名称 国别 检测项目 限量标准 项目依据 备注 肤用、美容化妆品 欧盟 检测 细菌总数 在0.1g或0.1ml产品中不超过1000cfu/g或ml 欧盟化妆品管理法规及检测方法与指南,07年12月欧盟通报禁用物质锑 粪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在0.1g/ml化妆品中) 绿脓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100cfu/g或ml 铅 ≤10mg/kg 汞 ≤1mg/kg 砷 ≤2mg/kg 锑 美国 ≤500cfu/g或ml 美国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 不得检出 ≤20mg/kg ≤3mg/kg 日本 ≤1000cfu/g或ml 日本药事法 其它国家 目前没其它标准,参照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不得检出(在每克或每毫升化妆品中) ≤40mg/kg 肤用、美容化妆品(眼部口唇类) 眼部、口唇类化妆品 在0.5g或0.5ml产品中不超过100cfu/g或ml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汞≤70ppm 不得检出(在0.5g/ml化妆品中) ≤65mg/kg 护肤类化妆品(三岁以下用) 欧盟化妆品管理法规,07年12月欧盟通报禁用物质锑 细菌总数 ≤100 cfu/g或ml ≤20mg/kg ≤3mg/kg 其他国家 发用化妆品 欧盟化妆品管理法规及检测方法与指南(仅用头发染色醋酸铅最大允许浓度为0.6%) 含乙酸铅的染发剂除外 婴儿用洗发水、护发素(3岁以下) 菌落总数 ≤500 cfu/g或ml 指甲油 甲醛 ≤5 % 目前没其它标准,参照我国标准GB7916-87 香水类化妆品 欧盟化妆品管理法规及检测方法与指南,07年12月欧盟通报禁用物质锑 甲醇 ≤2 % 目前没其它标准,参照我国标准GB7916-87,《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0.2 % 口腔内化妆品 牙膏 GB 8372-2001、总局公告2007年第107号 ≤15mg/kg ≤5mg/kg 二甘醇 粉类化妆品 ≤40mg/kg ≤1mg/kg ≤10mg/kg 爽身粉(三岁以下儿童用) 欧盟化妆品管理法规 爽身粉(三岁以下儿童用)) 国家标准 ≤40mg/kg 头发烫卷剂或烫直剂 巯基乙酸及其盐类(一般用) ≤8%(备好现用PH7-9.5,百分数以巯基乙酸计) 巯基乙酸及其盐类(专业用) ≤11%(备好现用PH7-9.5,百分数以巯基乙酸计) 巯基乙酸酯类(一般用) 巯基乙酸酯类(专业用) ≤11%(备好现用PH7-9.5百分数以巯基乙酸计) 监控 一 巯基乙酸类冷却二浴式烫发剂 巯基乙酸 2.0%~11.0% 二 巯基乙酸类加温二浴式烫发剂 巯基乙酸 1.0%~5.0% 三 巯基乙酸类冷却一浴式烫发剂 巯基乙酸 3.0%~3.3% 四 巯基乙酸类一剂型用时调制放热二浴式烫发剂 巯基乙酸 8.0%~19.0% ≤8%(备好现用PH7-9.5,百分数以巯基乙酸计) 国家标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按行业标准QB/T2285-1997规定,产品卫生指标符合GB7916中巯基乙酸浓度规定。 ≤11%(备好现用PH7-9.5,百分数以巯基乙酸计) 染发类 对苯二胺 ≤6%(以实际使用时的含量为准) 间-苯二胺和对-苯二胺,它们的N位取代衍生物及其盐类;邻苯二胺类的N位期待衍生物 ≤6%以游离基计 甲基-苯二胺类,它们的N位取代衍生物及其盐类(除4-甲基-间-苯二胺及其盐类) ≤10%以游离基计 二氨基酚类 α-萘酚 ≤0.5% 氢醌 ≤2% 间苯二酚 ≤5% 硝酸银 ≤4% 醋酸铅 ≤0.6%以铅计 ≤3% ≤20Pmg/kg 进口化妆品安全项目重点检测监控一览表 1.化妆品卫生标准 GB7916-87 2.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3 3.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7919-1987 4.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5296.3-1995 5.化妆品分类 GB/T 18670-2002 6.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4-93 7.牙膏 GB8372-2001 8.《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总局[2000]21号令) 9.关于执行《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检卫[2000]42号) 10.关于印发《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检验规程(试行)》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6]293号) 11.关于下发《进口牙膏检验检疫工作规程》的函(质检食函[2007]305号) 12.关于禁止用二甘醇作为牙膏原料的公告(总局[2007]107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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