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GB 15365-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pdf

发布:2019-01-26约1.4万字共1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犐犆犛43.140 犜80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 标准 — 犌犅15365 2008 代替 — GB15365 19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 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 犛犿犫狅犾狊犳狅狉犮狅狀狋狉狅犾狊犻狀犱犻犮犪狋狅狉狊犪狀犱狋犲犾犾狋犪犾犲狊犳狅狉犿狅狋狅狉犮犮犾犲狊犪狀犱犿狅犲犱狊 狔 狔 狆 20081231发布 2009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 犌犅 15365 2008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章与第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均为推荐性的。 3 4    本标准参考了 / : 《道路车辆 摩托车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摩托 ISODI     车部分的技术内容与其相同。 本标准代替 —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GB15365 1994 本标准与 — 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GB15365 1994 ———增加 4.1远光闪烁警告的标志; ———增加 4.8制动防抱死系统故障的标志; ———增加 4.13燃油液面高度的可选图形; ———更改 4.19倒车灯的图形; ———增加 4.20 4.2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特有的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 对于新认证车型,本标准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对于在生产车型,本标准自 年 月 日 2009 7 1 2010 1 1 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赵丽娜、李文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 GB15365 1994 Ⅰ —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