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SL 311-2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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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P55 SL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311―2004
替代SDJ5-85
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Design Code
for High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2004-12-8 发布 2005-2-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前 言
原《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85)是基于20 世纪80 年代的电气设备制造水平和国
家能源政策修订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电气设备的更新换代,原规程中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发
展的要求,需对该规程进行修订。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 号“关于
下达2001 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修订《高压配
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85),将标准名称改为《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共9 章7 节97 条和5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环境条件;
--导体和电器的选择;
--配电装置的型式与布置;
--进出线及联络线;
--配电装置防火;
--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环境保护。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改变了标准封面的标识和名称;
——增加了总则的基本信息,改变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引用标准;
——增加了环境条件的要求;
——导体和电器的选择中由导体和电器选择的一般规定改为一般规定、导体的选择和电器的选
择三节编写;
——配电装置的型式与布置中将型式选择分为型式、布置两节编写;取消了防火及蓄油设施一
节;将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另列章节编写;
——增加了进出线及联络线;
——增加了配电装置防火;
——增加了环境保护的要求;
——附录中取消了导体的经济电流密度、采用降低绝缘水平的设备时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增
加了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污秽分级标准,增加了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水平;
——改变了标准用词说明。
本规范4.1.11 、5.1.1、5.1.2、5.1.3、5.1.4、5.1.5、5.3.5、8.0.1-1、8.0.1-3 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所替代的标准为:《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85)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范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
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规范主编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夏富军 郭 志 马跃生 谈 晖 孙国强 王庆明
李国范 赵晓飞 杨昌谦
本规范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石凤翔
本规范体例格式审查人:
目 次
1 总则1
2 引用标准2
3 环境条件3
4 导体和电器的选择4
4.1 一般规定 4
4.2 导体的选择 5
4.3 电器的选择 5
5 配电装置的型式与布置7
5.1 安全净距 7
5.2 型式 11
5.3 布置 12
5.4 通道与围栏 13
6 进出线及联络线15
7 配电装置防火17
8 对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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