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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SL 311-2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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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P55 SL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311―2004 替代SDJ5-85 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Design Code for High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2004-12-8 发布 2005-2-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前 言 原《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85)是基于20 世纪80 年代的电气设备制造水平和国 家能源政策修订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电气设备的更新换代,原规程中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发 展的要求,需对该规程进行修订。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 号“关于 下达2001 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修订《高压配 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85),将标准名称改为《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共9 章7 节97 条和5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环境条件; --导体和电器的选择; --配电装置的型式与布置; --进出线及联络线; --配电装置防火; --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环境保护。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改变了标准封面的标识和名称; ——增加了总则的基本信息,改变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引用标准; ——增加了环境条件的要求; ——导体和电器的选择中由导体和电器选择的一般规定改为一般规定、导体的选择和电器的选 择三节编写; ——配电装置的型式与布置中将型式选择分为型式、布置两节编写;取消了防火及蓄油设施一 节;将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另列章节编写; ——增加了进出线及联络线; ——增加了配电装置防火; ——增加了环境保护的要求; ——附录中取消了导体的经济电流密度、采用降低绝缘水平的设备时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增 加了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污秽分级标准,增加了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水平; ——改变了标准用词说明。 本规范4.1.11 、5.1.1、5.1.2、5.1.3、5.1.4、5.1.5、5.3.5、8.0.1-1、8.0.1-3 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所替代的标准为:《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85)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范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 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规范主编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夏富军 郭 志 马跃生 谈 晖 孙国强 王庆明 李国范 赵晓飞 杨昌谦 本规范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石凤翔 本规范体例格式审查人: 目 次 1 总则1 2 引用标准2 3 环境条件3 4 导体和电器的选择4 4.1 一般规定 4 4.2 导体的选择 5 4.3 电器的选择 5 5 配电装置的型式与布置7 5.1 安全净距 7 5.2 型式 11 5.3 布置 12 5.4 通道与围栏 13 6 进出线及联络线15 7 配电装置防火17 8 对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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