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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植树造林屏蔽墓群实施方案.docx

发布:2021-11-09约1.5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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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植树造林屏蔽墓群实施方案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着力打造文旅康养基地、生态工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的战略目标,进一步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结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生态廊道建设,现就做好县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及县城周边可视范围内裸露坟墓的绿化屏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禁止青山白化现象,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原则。   (二)因地制宜、针阔混交、高低搭配、速效与长效相结合、恢复自然生态景观原则。   (三)鼓励并推广绿色殡葬,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原则。   (四)标本兼治,造林护林两者不可缺的长效机制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裸露坟墓的绿化治理,恢复自然生态景观,实现县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及县城周边视线范围内裸露坟墓不露白的工作目标。   三、范围及规模   县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以及县城区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裸路坟墓共1023座。(详见附件)   四、整治方法   (一)绿化种植时间。202*年3月至5月。   (二)树种及规格。绿化树种以常绿树种、乡土树种为主,推荐使用柏树、闽楠、刨花楠、红豆杉、深山含笑、木荷、杨梅、罗汉松、石楠、桂花等树种。   苗木规格要求:根据坟墓所处位置特点,所有苗木分大小两个规格,大规格苗木为三年生以上全冠大苗,苗高2米以上,米径8-10cm,带50cm土球;小规格苗木为二年生以上全冠苗木,苗高1.5米以上,米径4-6cm,带30CM土球。   (三)树种配置。因地制宜,根据坟墓所处位置特点,采取适当的配置方式。零星墓地绿化树种,通过与墓主协商在推荐树种内选择不少于三种树种进行合理配置,原则上在坟墓前种植柏树4株,其他常绿树种4株,株距1.5米×1.5米,成品字型种植,以能够屏蔽坟墓为宜;墓群根据地势特点采取灵活种植方式,做到能种尽种,原则上在每座坟墓前种植4株以上常绿树种,以柏树为主,并适当合理配置其他常绿树种。   (四)施工方式。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县林业局对施工进度和种植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管护措施。一是实行全面封山育林管理方式,坚持以封为主,封造结合;二是设立固定宣传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绿色殡葬意识。   五、工作安排   (一)202*年3月4日前,县林业局会同县民政局、霞阳镇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以及县城区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裸路坟墓进行摸底,确定需绿化屏蔽坟墓的数量,并完成植树造林规划设计。   (二)202*年3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程序。   (三)202*年5月20日前完成植树造林工作。为保证工程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县民政局、霞阳镇负责协调相关村组、农户,全力保障裸露坟墓造林绿化屏蔽工程顺利实施。   (四)202A年3月底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和霞阳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设计规划、质量检查、进度督促、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资金保障。项目资金从省林业部门下拨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解决,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以保证资金的有效投放和获得预期的社会和生态效益。   附件:县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县城周边可视范围内裸露坟墓调查摸底统计表 序号 镇 小地名 坟墓类型 坟墓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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