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楼小学保安人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doc
保安人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贯彻执行新《纲要》精神,有效地做好安全工作,杜绝任何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经园领导研究决定,特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认真执行教育局下发的学校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负责做好门卫看护工作和校园安全巡视工作。
2.每天早上8:00幼儿进园后,关闭幼儿园大门。外来人员进园,必须严格盘问,看证登记,警惕、礼貌地接待来访者。家长中途领幼儿出门的,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3.凡师生携带幼儿园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保安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幼儿园物品出园门。
4.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5.夜班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
6.门卫保安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7.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
8.每天坚持早、中、晚、夜间巡视制度,掌握幼儿园各楼层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放学后,巡检操场的安全,负责管理好幼儿园的体育用具。
上述工作目标如有达不到,发生意外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责任人签字:校长长签字:
西岗镇卓楼小学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