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总结报告五篇.doc
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汇报【五篇】
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汇报【1】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布署,依照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要求,为达成城镇环境洁齐美,江源镇认真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以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提升城镇居民文明行为为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加”标准,对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实施源头分类,并对垃圾搜集房(桶)、果屑箱等垃圾搜集设施进行有效改造,从根本上处理农村垃圾面源污染,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开展,深入深化“三个延伸”专题治理行动,全方面提升城镇环境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
首先,成立了江源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对应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建立了保洁员队伍。其次,镇党委、政府召开了相关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专题会议,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考评方法。再次,落实了监督队伍,负责辖区城镇环境卫生监督检验。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点
深入完善垃圾搜集房(桶)、中转房、果屑箱等生活垃圾收
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搜集房(桶点)每村不少于10座或每组1座,场镇、集中居住区道路两侧果屑箱设置间距按主要街道25-50m/个,交通干道80-100m/个。改造后垃圾搜集房应达成两道门、两个投放口、一个公告栏标准,在一个投放口标明“可回收垃圾”,在另一个投放口标明“不可回收垃圾”标识。3—5个垃圾桶为一个桶点,在每个垃圾桶上分别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标识。搜集房面积较小不能分隔,可新建或扩建,也可在搜集房侧增设垃圾桶并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标识。果屑箱设置应为双桶,分别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
四、分步实施、强力推进
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标准,主动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搜集,实施源头减量,为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奠定基础。我镇全方面开展垃圾分类搜集投放工作,从2月初开启,4月份开始全方面实施,共分为两批次实施,实施步骤以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初-2月底)
完成垃圾分类搜集设施设计方案、人员培训、宣传动员。实施好生活垃圾分类搜集和处理工作,关键在基层,基础在群众。采取张贴宣传口号、召开群众工作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及时将实施垃圾分类搜集和处理工作倡议书、宣传单分发到村到户,让广大群众知晓垃圾分类搜集处理目标和意义,形成人人参加良好社会气氛。
(二)开启实施阶段(3月—3月底)
在2月28日前召开镇、村、组干部动员大会,重点传达省、成城市和崇州市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方面宣传、落实和落实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长久有效机制建设工作。
(三)全方面展开阶段(4月—6月)
完成全镇10个村、小区现有垃圾搜集房垃圾投放口标识牌设置和搜集房分隔改造工作,并投入运行。
(四)检验验收阶段(7月—9月)
镇环境整改组对各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搜集设施改造和设置及垃圾分类搜集处理实施情况进行全方面检验,并将检验情况列入季度目标和年底目标考评,并做好迎接市治理办检验准备。
(五)深化阶段
建立长久有效管理运行机制。总结前期经验,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搜集、处理工作纳入长久化运行和日常考评,确保长久化、制度化。
五、强化责任,分工明确
按照“城镇统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标准开展垃圾分类搜集工作,详细任务分工以下:
镇治理办: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村、小区及场镇生活垃圾搜集设施改造,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搜集处理实施方案及场镇清运、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搜集监督管理工作。
各村、小区:按照标准和要求实施垃圾投放口“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标识牌设置工作,完成现有垃圾搜集房分类改造或新建工作,在主要道路节点设置2—3幅宣传垃圾分类大型标
语。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垃圾前端分类要求,对辖区内垃圾搜集设施逐步进行改造,设置分类投放垃圾设施(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搜集、处理等相关工作。
六、分类处置工作取得成效
1、经过近六个月工作,我镇对全部垃圾搜集房进行了分类搜集改造,场镇上安置了分类垃圾果屑箱,场镇住户全部配置2个分类垃圾桶。
2、试点村工作效果显著
我镇试点村在邓公村,全村21个村民小组,农户1065户,3291人。现在,该村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垃圾搜集房改造完成,农户分类垃圾桶全部配置,“一元钱”工程顺利实施,“星级户”评选工作开展很好,全村面貌较往年显著改进,广大群众非常满意,并主动参加到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中来。
七、存在问题
1、仍有个别村、社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
2、我镇基础条件差,有待加强。
3、环境治理经费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