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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777.4-2010指纹数据代码 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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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10 A92 BA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777.4—2010 777.42008 代替GA 指纹数据代码 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 datacOde—— Fingerprint Part code 4:Enrollee category 2010—04—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GA2008.777.4777.4777.4 GA777.4—2010 指纹数据代码 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 1范围 GA 777的本部分规定了被捺印指纹人员的类别及代码。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机关指纹信息采集与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H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通字[2007171号公安机关指纹信息管理工作规定 国务院令(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3编码方法 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采用2位数字表示。 4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表 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见表1。 表l 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 代码 名 称 说 明 Ol 经人民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 02 依法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 依法被行政拘留或者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入境管理行 03 为被依法予以其他行政处罚的人员,但是被当场作出治安管理 处罚的除外 符合《公安机关指纹信息管理 04 依法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工作规定》 05 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员 06 依法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07 依法被继续盘问的人员 公安机关因办理案(事)件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08 准采集指纹信息的人员 21 保安员申请人 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9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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