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777.4-2010指纹数据代码 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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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10
A92
BA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777.4—2010
777.42008
代替GA
指纹数据代码
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
datacOde——
Fingerprint
Part code
4:Enrollee
category
2010—04—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GA2008.777.4777.4777.4
GA777.4—2010
指纹数据代码
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
1范围
GA
777的本部分规定了被捺印指纹人员的类别及代码。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机关指纹信息采集与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H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通字[2007171号公安机关指纹信息管理工作规定
国务院令(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3编码方法
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采用2位数字表示。
4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表
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见表1。
表l 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
代码 名 称 说 明
Ol 经人民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
02 依法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
依法被行政拘留或者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入境管理行
03 为被依法予以其他行政处罚的人员,但是被当场作出治安管理
处罚的除外
符合《公安机关指纹信息管理
04 依法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工作规定》
05 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员
06 依法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07 依法被继续盘问的人员
公安机关因办理案(事)件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08
准采集指纹信息的人员
21 保安员申请人 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9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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