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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人民医院
取血管理制度
1、取血人必须为有资质的专业医护人员,实习生、进
修生不能独立取血。
2、取血时必须用洁净的专用恒温取血箱。
3、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仔细共同核对取血单、输血申
请单、配血报告单上的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
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结果等相关信息。
4、取血人与发血双方必须仔细共同核对配血报告单与
血袋的血袋号、血型、血品种、血量、效期无误,血袋外观
无异常。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取走:
(1)血袋标签有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或粗大颗粒;
(7)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
现溶血;
(8)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9)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5、取血人必须在《临床交叉配血登记本》上清楚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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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血袋号、血品种、
血量、效期等内容,与发血者一同核对准确无误时,双方共
同签字后方可取走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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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核对后取血人员签名并对血袋负责。
取血过程中一定要轻拿轻放,要避免剧烈震荡。特别是
冰冻血液成分,以免引起纤维蛋白析出,红细胞大量溶解。
7、特殊情况下可遵医生的书面医嘱取血(如紧急抢救
来不及配血、欠费、一次取多袋血等)。
8、血液一经取走后一律不得退回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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