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用喇叭技术条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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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中山国驰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摩托车用喇叭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安装要求、检验规则、包装、贮存、运输。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中山国驰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摩托车用喇叭。
引用标准
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5742—2001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技术条件
3.1 喇叭应依据中山国驰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整车设计开发部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 喇叭应发生连续而均匀的声响。
3.3 喇叭声级在距车前2m,离地高1.2m处测量时:
对于50型,100型及踏板125型摩托车其数值为115dB(A) 装车前 ;83-112dB(A) 装车后
对于125骑式型和150骑式型摩托车其数值为118 dB(A) 装车前 ;93-112 dB(A) 装车后
3.4 喇叭耐久性
对于50型,100型及踏板125型摩托车为10000次
对于125骑式型和150骑式型摩托车为50000次
3.5 喇叭的涂漆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允许有缺漆、漏底或遮盖不良,起泡、脱落、锈蚀、裂纹、麻点、颗粒、起皱、针孔、杂质、砂纸纹、划伤、凹凸不平等缺陷。涂漆件表面质量按GC/JS050-2003规定持行。
3.6 喇叭的电镀表面应平整、光亮,不允许有锈蚀、露底、鼓泡、剥落等缺陷,电镀件表面质量按 GC/JS047-2003规定持行。
3.7 喇叭的镀锌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允许有锈蚀、露底等缺陷,镀锌件表面质量按GC/JS049-2003规定持行。
3.8 喇叭的铆接,滚压部位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脱落现象。
3.9 喇叭的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无焊渣,积瘤,飞溅等缺陷。
3.10 喇叭的紧固件及电器插件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3.11 喇叭的传声器膜片不得有破损、裂纹。
4 试验方法及要求
4.1 喇叭声级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4.1.1 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按GB 15742—2001 的规定进行,并满足其要求。
5 安装要求
5.1 喇叭应牢固地安装于车体固定零件上,不得有松动现象。
5.2 喇叭的电器插件线应于喇叭电器插件件牢固插接不得有松动,脱落现象。
检验规则
6.1 对于本技术条件规定的第3.1、3.5-3.11条及3.2条中装车前项目要求内容由本公司检验人员按每批进货数量的2%进行抽检,抽检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加倍抽检,加倍抽检不合格时,必须进行全检,并将不合格品进行退货处理。检验须做好记录,并予以保存,确保产品合格后入库。
6.2 对于本技术条件规定装车后项目和第5条要求内容由本公司检验人员在整车检验过程中进行检验,确保每只喇叭的安装符合要求。
6.3 对于本技术条件规定的3.3、3.4款要求应由供货方提供有关国家质检部门所提供的质检报告并符合GB 15742—2001中的规定。
6.4 对于本技术条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质检部每年进行一次确认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每只喇叭应采用适当包装材料包装后再用瓦楞纸箱做适当的组合包装。
7.2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雨,防晒,防腐蚀,轻拿轻放。
编制: 审核: 批准:
摩托车用喇叭技术条件
编号:GC/JS053-2003
中山国驰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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