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1 概述
2.1.1 定义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过各类探测器,自动感应火灾发生
的初始阶段,向相应的系统部门、人员报警,并联动自动起动消防设备的一个综
合防止火灾发生及蔓延的系统。
2.1.2 工作范围
(1)承包商提供的设施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除本技术招标书及图纸明确
列出的主要设备及项目外,凡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设备、配件及项目,包括
M
人工在内,均应包括在本招标范围之内。 O
(2)承包商必须负责从系统设计到系统所有设备、器材、线缆、附件及一切
C
.
相应材料的供应,包括运输、储存、安装、调试、开通、培训及通过验收直至交
G
付使用。 N
O
(3)合同签订后,承包商须向设计人员详细介绍设备的设计要求,由承包商
L
U
出深化施工图纸。完整的深化施工图须经设计院审核批准后方可付诸施工。工程
H
完成后,完成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Z
.
(4)承包商在管线安装阶段,须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队安装,
W
以保证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W
W
(5)本系统承包商须协助业主完成与其他系统的协调工作(如通信接口、通信
协议等),所有协调方案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如果发生争议,应由业主和
网
监理工程师裁决,各方都应遵守,并不得籍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龙
(6)在免费维修保养期内,系统正常运行操作所发生的设备损坏,承包商应
予免费提供维修及设备更换。在免费保养期外,除酌情收费外,应确保系统的正
筑
常运行(免费维修保养期从得到业主签发的书面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开始)。
(7)本技术规格书及设计图纸为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提供了
主要技术要求和施工要求,但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火
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计方案,设备材料规格和数量、系统功能描述,并
保证符合技术规格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同时,投标方可以补充技术规格书和设
计图纸中未描述的,但为保障系统能正常有效运行所需要的详细要求。投标方要
负责向业主移交完整、优质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并保证符合或
优于规格书的要求。
1
2.1.3 设计原则
1.以防为主
2.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3.结构化、模块化、规范化
4.先进性、实用性、综合性、灵活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兼容性、可靠
性
2.1.4依据的标准及规范
投标方须保证整个系统完全符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标准及规
范,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及规范: M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2001版)(按工程选择)
O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