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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doc

发布:2016-11-26约字共3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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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4年度工程 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合同编号:RMSLQGQ-2014-JL 审 批: 编 写: 监理机构: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地 点:河南·新乡 时 间:二○一五年三月 目 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专业工作特点和控制要点 4 3.1专业工作特点 4 3.2专业工作控制要点: 4 4.监理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程序 5 4.1监理工作内容 5 4.2技术要求 15 4.3监理工作程序 30 5.采用的表式清单 32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所示工程施工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各工序、土方填筑的试验检测。其工作内容包括:检查施工单位试验室(或第三方实验室)的试验仪器设备和资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原材料厂家选择的审核,试验检测数据的分析和相关报告的编写审核等。 2.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监理的招标文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设计文件与图纸、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 4.1监理工作内容 4.1.1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工作由承包人的质检部门取样送委托第三方试验室完成。监理机构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和河南科源水利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完成,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要求的数量进行跟踪、平行检测。 平行检测试验项目主要包括砼抗压、抗冻、抗渗试验、混凝土原材料、基础处理工序、土方碾压工序等。 同时对以上检测项目进行跟踪检验,监理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原则上监理机构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均需进行平行和跟踪检测,但对于用量较少或按批次验收且验收次数较少的原材料(如混凝土拌合用水、桥梁橡胶支座、桥梁伸缩装置橡胶性能、预应力钢绞线和钢丝、预应力锚固器具和张拉设备、块石等),监理机构可进行见证取样,不再进行平行检测。 监理平行检测的原材料,检测项目和标准按河南省水利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规定(试行)做一次全项目检测,其余可做常规检测。 对基础承载力检测监理机构不进行平行检测,但需全部进行跟踪检测。以下章节的取样频次是对承包人的要求。 承包人应按合同在工地建立现场试验室,并于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满足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报监理机构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试验室资质、试验设备及检定情况、试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进行审核。 凡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业主供应的除外),承包人应在采购前将拟选生产厂家和产品的有关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经审批后方可采购。 承包人对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按检测内容和检测频率及时取样送交实验室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试验结果以月报(质量月报)形式报送监理审核。 用于填筑的土料或其他填筑料应在碾压试验进行前送试验室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碾压试验方案报送监理机构,经审批后方可采用。 4.1.2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试验 1.各种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有关规定执行。混凝土配合比至少应具有 3 天、 7 天、14 天、28 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或推算资料。 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14天,承建单位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机构。 3.承包人必须使用现场原材料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确定混凝土单位用水量、砂率、外加剂用量等。试验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认可,并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检。对于有碱含量要求的原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控制混凝土总碱含量不大于2.5 kg/m3。 4.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小时施工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与混凝土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可以随时赶到现场检查。 5.大体积建筑物内部混凝土胶凝材料最低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 6.经试验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试验成果报告,应在混凝土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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