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宣讲内容详解.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三、主要修订内容 名称 中国 美国 英国 法国 楼板 1.50 2.00 2.00 2.00 承重墙 3.00 3.00 2.00 2.00 梁 2.00 2.00 2.00 2.00 柱 3.00 3.00 2.00 2.00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 1)楼板的耐火极限 三、主要修订内容 L=4.2m,L1=16.2m L1=2.85m L2=8.8~21.85m L=14.6~27.55m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 2)防火间距 三、主要修订内容 项 目 30m云梯 54m曲臂 32m高喷 长(m) 10.15 12 11.45 宽(m) 2.5 2.5 2.45 高(m) 3.65 4.1 3.95 质量(T) 18 41 31 最大伸展高度(m) 30 54 30 最大跨度(m) 24 19 ? 支腿宽度(m) 4.7 5.7 4.7 最小转弯半径(m) ?11 ?12 10? 最大仰角(度) 73 73 ? 最小仰角(度) 10 10 ? 水炮射程(m) 50 50 70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 3)避难层(间)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间的高差不宜大于50m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应集中布置,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进出避难层(间)门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三、主要修订内容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 4)消防设施和应急照明 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应急照明时间不应小于1.5h 三、主要修订内容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 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三、主要修订内容 5、高层病房楼的避难间 6、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行疏散时的要求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三、主要修订内容 基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要求 间距不小于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且不应小于9m 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 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2,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 按6.2.5条的要求设置回廊或挑檐 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开口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的37% 6、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行疏散时的要求 三、主要修订内容 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时,步行街内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以上各层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7.5m 步行街内无可燃物,相邻商铺的招牌或广告牌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0m 应设置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等 6、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行疏散时的要求 三、主要修订内容 1)部分场所疏散人数计算和疏散宽度指标 2)补充和完善了部分建筑或场所的疏散距离 3)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借用出口和宽度 4)明确了高层建筑设置剪刀楼梯的要求 7、修改了民用建筑中人员安全疏散的部分要求 * * * * * * * * * * 2014年6月19日 建筑防火设计 一、修订背景 现行部分规定难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 如: 国家政策对建筑外保温的要求越来越高 大量建设的大型物流建筑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 大型燃气储罐等工业设施 大型医院的建设等 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2、物流建筑(作业型、存储型和综合型)大量建设 一、修订背景 一、修订背景 3、大型商业综合体大量出现 4、大型燃气储罐等工业设施 一、修订背景 地区 医院名称 医院等级 病床数 液氧储罐 与周边建筑距离(m) 北京地区 北京协和医院-东院 三甲 1500 10m3+10 m3 8 北京铁路医院 三甲 1000 5 m3+3.5 m3 7.5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一部二部) 三甲 ? 5 m3+5 m3 3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三甲 1050 10 m3+5 m3 4 上海地区 瑞金医院 三甲 1600 15 m3+5 m3 4 中山医院 三甲 1453 10 m3+10 m3 10 华山医院 三甲 940 5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