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参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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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 线路自动售检票(AFC)系统 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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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
线路自动售检票(AFC)系统
集成采购总承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商务部分)
招标编号:HTC—104113/01
招标备案编号:CS0100G10046-01
招标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线路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总承包项目 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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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 33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35
第五章 专用合同条款 47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94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7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采购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资料
招标内容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中央计算机系统、车站计算机系统、车站终端设备、车票、维修系统、模拟测试及培训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施工安装及服务总承包工程。施工安装除包括本次招标的设备安装及管线铺设外,还包括 二标段轨道交通小清分系统设备安装及管线铺设。
二标段: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小清分中心系统(包括轨道交通清分系统系统设计、集成、设备采购及《哈尔滨轨道交通AFC技术规程》的编制、执行、检验及线路接口的配合等)项目。
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标段的全部内容。
招标编号:HTC-104113/01
招标备案编号:CS0100G10046-01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
交货地点:本项目安装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三年(2007年至2009年)亏损状况。
2.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项目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能力及系统设计、系统集成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在2005年至今国内外轨道交通领域至少有一个自动售检票系统总承包或系统集成项目开通运营的业绩(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应与本项目类似,不少于15个车站),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用户证明以及合同等相关文件证明其拥有以上业绩。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安装分包单位及设备制造商要求
投标人不具备安装施工能力和资质的、非投标人自己生产的设备的,可将安装施工和设备采购分包,分包的安装施工单位和设备制造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2.4.1安装分包的单位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收费系统工程一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之内;
②安装分包的单位2005年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③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2005年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2.4.2设备制造商
①非投标人自己生产的设备须出具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②自动售检票系统终端设备的主要供货商2005年至今必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设备的供货业绩,其开通运营项目的自动售票机的供货数量不少于150台,自动检票机的供货数量不少于300台业绩。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单位,请于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标人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
接受投标时间及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0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1年01月
投标人可对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招标的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如两标段皆排序第一,则按本标段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确定的标段为中标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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