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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分公司关于“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督办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发布:2017-01-23约2.11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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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通知书 关于下发“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督办抽查 工作安排的通知 分公司各部门、各中心支公司(含南昌管理本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通知》(保监稽查〔2014〕207号)文的相关要求,根据总公司《关于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自查工作的通知》(合保工作通知〔2015〕2号,以下简称《自查工作通知》)和《关于下发“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督办抽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合保工作通知〔2015〕3号,以下简称《督办抽查工作通知》)的工作部署,江西分公司现就“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督办、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公司督办工作安排 (一)督办工作组: 分公司拟成立3个督办工作组,分别由总经理室领导担任组长。 (二)督办对象: 分公司本部及各三级机构分为三个督办区域: 赣东:分公司本部、南昌本部、上饶中支、抚州中支 赣西:宜春中支、萍乡中支、新余中支 赣南:吉安中支、赣州中支 每个督办区域由一个督办小组负责: 赣东督办工作组: 督办人:杨玉宪 协助督办人:黄加文 赣西督办工作组: 督办人:周国杰 协助督办人:杨建红 赣南督办工作组: 督办人:颜舫 协助督办人:卢向武 (三)督办方式: 每个督办工作组在各自负责的督办区域选取一家机构进行现场督办,对负责区域的其他机构可采取视频会议督办及其他方式。 (四)督办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自查工作组织情况”、“机构自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机构对下属机构的督办、抽查安排及实施情况”、“机构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追责情况”等。 (五)督办完成时限: 在2015年2月12日前完成对各自负责督办区域的督办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对于自查整改、督办抽查工作开展进度缓慢,内控管理薄弱的机构重点督办、持续督办; 2.通过会议方式督办的需形成会议纪要,通过其他方式督办需形成《督办记录表》(附件1)并由督办小组负责人和机构负责人签名; 3.会议纪要和督办记录表于2月13日前发送至分公司法律合规岗贺川处备案。 二、分公司抽查工作安排 (一)抽查工作组: 分公司成立2个抽查工作组,每个抽查工作组由1名组长和两名组员组成;组长由分公司一把手和总经理室成员担任,组员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和运营部工作人员组成。 抽查1组: 组长:杨玉宪 组员:章燕华、周家耀 抽查2组: 组长:周国杰 组员:龚丽萍、侯莹 (二)抽查对象: 由抽查小组组长指定,每个抽查小组抽查1家,全分公司共计抽查2家,原则上抽查未受现场督导的中支机构。 (三)抽查方式:现场抽查。 (四)抽查项目:总公司“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组及相关部门之前向分公司布置的自查整改项目工作以及分公司向各机构布置的自查整改项目工作,包括“业务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系统安全性”、“案件风险管控有效性”和“分公司督办、抽查和追责落实情况工作情况”。 (五)抽查时间:2月13日-2月26日 (六)抽查工具:《抽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 各机构自查责任人需指定工作人员完成《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抽查内容”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填写工作,“抽查内容”需覆盖监管要求的各个风险点。 (七)抽查要求 1.除《抽查情况记录表》列明的必须抽查内容外,各抽查小组自行确定选择抽查内容,对于分公司自查暴露出的问题应重点抽查。抽查内容需覆盖“业务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系统安全性”、“案件风险管控有效性”和“分公司督办、抽查和追责落实情况工作情况”等各个项目; 2.抽查工作完成后,各抽查小组需于2015年2月26日前将抽查情况记录表》报送至分公司法律合规岗贺川处,并形成《抽查工作报告》(附件3),向被抽查机构反馈并抄送至分公司法律合规岗贺川处; 3.各抽查人员应当认真负责,避免抽查走过场。为提高效率按时完成抽查工作,各抽查小组出行前可通知被抽查机构提前准备待查材料; 4.抽查完成后,各抽查小组对下级机构自查、整改及追责不到位的情况应继续追踪督促下级机构进行整改。 三、补充说明 (一)请各机构指定一名机构自查整改工作联系人,并在2015年2月2日下班前前将联系人名单和各中支的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向分公司法律合规岗贺川报备; (二)分公司各部门需向总公司上报的专项自查整改反馈表,最迟于2015年2月27日之前发送至总公司各责任部门并抄送分公司法律合规岗,总公司各责任部门要求的上报时限早于前述要求的从该要求; (三)分公司自查整改工作联系人 法律合规岗:贺川 联系电话:079161503 邮箱:hechuan@ 特此通知 附件:1.督办记录表 2.抽查情况记录表 3.抽查工作报告(参考模板)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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