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同心思纬.pdf
合约
甲方:乙方:广州丰壹汇企业管理
代表:代表:谢富源()
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约,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训练的时间安排:
由乙方在2016年_05月12-15日共四天为甲方公司员工组织团队培训服务。
第二条训练的地点及具体事项:
培训地点是广州番禺区石楼镇鲤鱼路5号(莲花山庄酒店);乙方为甲方提供会场、吃、住、拓
展等项目,具体安排按照经双方认可的方案执行,该《方案》作为合约附件,与合约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培训的生活安排:
甲方成员培训期间的食宿:
项目名称数量其他
会议室11节,每节4小时含投影仪、音响等
正餐7正八菜一汤
早餐4早
住宿4晚,每人一床,标双为主
其他饮用水、等
第四条训练服务人员的安排:
乙方依照合同项目为甲方提供服务,依照标准统一安排服务人员协助实施此次培训。
第五条包干费用:
1、包干费用:(1)RMB698元/人/天(费用含:场地费、培训服务工作人员费用、饮
用水、用餐费、住宿、场地、、药箱;活动总人数_140人。预计总费用为:
RMB_97720元(未含)。结算方法:除本条约定外,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内任何
费用和价款义务。如需要本公司需要另加税点8%。
2、费用支付形式:现金或转帐或支票,刷卡支付。
乙方账户资料:公司账户
户名:广州丰壹汇企业管理
账号:7185-5868-1603
行:广州番禺
个人账户
户名:谢富源
账号:6222-0236-0208-4852--086
行:工商银行广州番禺康乐
第六条训练的交通工具:
乙方不含任何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时交纳活动费用。本合约自签订之3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交纳定金40000(即
肆万整),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此次项目的相关事宜,余款在此次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
日内支付给乙方。
2、甲方成员在本次活动中应遵守乙方的安排,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