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 2368-2024 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DB11/T2368—2024
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管理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的新建、改建、扩建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173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T30220游乐设施安全使用管理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437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73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1192公园设计规范
DB11/T213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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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864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技术要求
DB11/T1512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化隔离地区greenisolationareas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化用地区域,或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或相邻城市
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蔓延的绿色开敞空间。
注:绿化隔离地区包括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与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位于北京市三环到五环之
2
间,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和首农食品集团的27个实施单元,总用地面积约310km;第
二道绿化隔离地区是从一绿地区以外延伸至六环路外的空间,涉及朝阳、海淀、丰台、大兴、昌平、通州、顺
2
义、门头沟、房山、石景山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61个乡镇(地区),总用地面积约910km。
3.2
绿化隔离地区公园parksingreenisolationareas
绿化隔离地区用地范围内具备游憩和服务设施,自然环境良好、公众开放,以休闲游憩、旅游观
光、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为主要功能的绿地。
4一般规定
4.1基本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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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规划引领,分级分类。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市第二道绿化
隔离地区减量提质规划(2021年—2035年)》,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与全市域生态要素和
生态安全格局相协调。
4.1.2生态优先,自然协调。遵循因地制宜、宜园则园原则,实施留野、留白,为城市生态绿色发展
预留空间,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
4.1.3以人为本,全龄友好。综合考虑全龄市民的多元化需求,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上,
强化休闲游憩、森林疗养、自然教育等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的多元功能。
4.1.4低碳节约,绿色循环。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为原则,优先使用乡土植物种类和循
环利用园林废弃物。
4.1.5蓝绿交织,空间优化。通过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优化蓝绿空间格局,构建城乡绿色游憩网
络。
4.2公园分类
依据《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将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分为生态公园和专类公园2类,见表
1。
表1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类型
公园类别功能定位主要属性及特征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兼顾市民休闲
游憩、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观展示、科位于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和配套游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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