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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人寿保险合同纠纷)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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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人寿保险合同纠纷)7篇

篇1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XX,男,1985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XX区XX街XX号,联系电话:12345678901。

被告:中国人XX保险公司,地址:北京市XX区XX街XX号,联系电话:10987654321。

案由: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人XX保险公司给付原告张XX保险金50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人XX保险公司支付利息(自支付保险费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保险金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人XX保险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张XX于2025年1月1日在中国人XX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费为1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2025年2月1日,原告不幸发生意外事件,导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需要长期治疗。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给付原告保险金50万元。然而,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致使原告面临极大的经济困难。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保险金并支付利息。

证据清单:

1.保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支付保险费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意外事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原告治疗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被告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书面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诉讼费用:

本案的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中,被告拒绝给付保险金,导致原告提起诉讼,因此,被告应当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案中,原告因意外事件导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被告应当给付原告保险金。被告拒绝给付保险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因此,法院应当判令被告给付保险金并支付利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被告拒绝给付保险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因此,法院应当判令被告给付保险金并支付利息。同时,被告还应当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申请事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人XX保险公司给付原告张XX保险金50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人XX保险公司支付利息(自支付保险费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保险金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人XX保险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XX

日期:2025年3月1日

篇2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1978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88号,联系方式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1号,联系方式:010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保险费用5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利息(自支付保险费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于2025年1月1日与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寿保险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保险费5000元,被告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障。然而,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并未发生任何保险事故,且合同已到期终止。根据合同约定及保险法的规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支付的保险费。但被告拒绝返还,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清单:

1.人寿保险合同一份;

2.保险费支付凭证一份;

3.保险合同到期终止证明一份;

4.被告拒绝返还保险费的相关证据一份。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经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无其他未了结保险事故的,应当返还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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