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MPaIV型储氢瓶压力容器用高性能碳纤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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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MPaⅣ型储氢瓶压力容器用高性能碳纤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70MPaIV型储氢瓶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用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指标、质量保
证规定和交货准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内胆、经湿法缠绕的IV型储氢瓶压力容器用高性能碳纤维(12K/24K/48K干喷湿
纺工艺)。匹配不同种类树脂、不同缠绕工艺的压力容器所用的其他规格的碳纤维可参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362
碳纤维复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1446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26752
聚丙烯腈基碳纤维
GB/T18374
增强材料术语
GB/T29761
碳纤维上浆剂含量的测定
GB/T30019
碳纤维密度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GB/T1837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有捻纤维
沿纤维束轴向加捻后收卷的纤维。
3.2无捻纤维
沿纤维束轴向不加捻收卷的纤维。
3.3解捻纤维
去除捻度的纤维。
4要求
4.1性能
70MPaIV型储氢瓶压力容器用国产高性能碳纤维指标按表1规定,单轴纤维重量不小于4kg。
3
表170MPaIV型储氢瓶压力容器用国产高性能碳纤维指标
序号
检测项目
指标
1
外观
无明显断面不齐,无跳丝、劈丝
2
拉伸强度
单轴指标MPa
≥5200
3
批平均值指标MPa
≥5500
4
批内离散%
≤4.0
5
弹性模量
单轴指标GPa
≥240
6
批平均值指标GPa
≥250
7
批内离散%
≤3.0
8
断裂伸长率
单轴指标%
≥2.1
9
批平均值指标%
≥2.2
10
批内离散%
≤4.0
11
线密度
单轴指标g/km
800±24(12K)
12
1650±40(24K)
13
3300±80(48K)
14
批平均值指标g/km
800±12(12K)
15
1650±24(24K)
16
3300±48(48K)
17
密度
单轴指标g/㎝3
1.79±0.02
18
上浆剂含量
批平均值指标%
1.0±0.3
注:
1.批平均值指标为批次内任意抽取轴数中单轴均值的算术平均值;
2.单轴指标为批次内任意抽取轴数中每轴任意位置的前6个有效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3.批内离散指的是同一批次内任意轴产品的分散程度。
4.2外观
卷装碳纤维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外观质量
序号
项目
允许程度
1
毛丝
无明显
2
毛团
不允许
3
针状丝
不允许
4
色差
无明显
5
异物
不允许
6
粘连
不允许
7
损伤
不允许
4
4.3包装
碳纤维包装纸筒内壁贴有产品标签,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型号规格;
b)产品批号;
c)产品轴号(需包含生产时间);
d)产品长度、净重。
包装箱外表面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标记、产品批号、日期;
b)产品数量、净重量、箱号;
c)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d)包装执行标准。
托盘标识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型号;
c)规格;
d)批号;
e)序列号;
f)等级;
g)数量;
h)净重;
i)毛重;
j)日期(日期示例:2022/01/0523:10);
k)公司地址。
按GB/T191的规定标明“小心轻放”“向上”“怕湿”“堆码极限”“不可踩踏”。
5质量保证规定
5.1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鉴定检验:是用同一型号若干样品进行的一系列完整的检验,目的在于确定制造者是否有能
力生产出符合该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承制方进行出厂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是以逐批检查为基础,用于确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能否保证质量持续稳定的
检验;由订购方和承制方进行质量一致性检验。
5.2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检验条件应符合检验方法的规定。
5
5.3鉴定检验
5.3.1通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
a)新产品投产;
b)原材料有变更时;
c)质量一致性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更换生产线后;
e)生产装置大修后;
f)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g)合同有规定时或有其它要求时。
5.3.2检验项目及要求
70MPaIV型储氢瓶压力容器用国产高性能碳纤维鉴定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见表3规定。
表3检验项目及要求
NO.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章条号
检验方法章条号
鉴定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