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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安全稳妥推进全县3-11岁人群接种,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人群及接种安排
(-)目标人群。各乡镇街道3-11岁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全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目标详见附件)。
(二)接种安排。自2021年10月2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2021年12月6日前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各乡镇街道要优先组织小学阶段学生接种,再开展幼儿园儿童接种。
(三)疫苗种类。国药中生北京生物公司(北京所,包括成都所、兰州所、长春所分装)、科兴中维、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二、组织实施
(-)优化完善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在完成3-11岁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将12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工作同步推进,周密组织部署,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以上所有年龄段人群的接种任务。
(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快统筹协调、迅速分解任务、压实社区(村)工作责任,科学、安全、有序做好相关接种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摸底统计3-U岁非在校在园人群情况,切实做好相关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组织动员并出台方案,责任到人;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在校适龄人群接种工作,扎实摸清底数通报所在乡镇(街道),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在校在园学生接种方案,指导相关学校及时做好接种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并提前发放知情同意书、摸底统计、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接种率;宣传部要广泛开展科普宣教,积极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种、应接尽接,并做好舆情监测。
(三)规范开展接种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相关学校、接种单位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接种单位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实施。一是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及知情同意措施。3-n岁人群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如受种者在近期需要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二是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措施,确保接种安全。三是根据适龄人群的学习生活特点,积极优化工作流程和方法,不断提高接种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规范做好接种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工作。受种者已在双峰县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建卡的,其个人信息登记采用已有建卡信息;未建卡的受种者,按照小于18岁人群建卡要求建立新卡并录入信息。受种者完成接种后,有预防接种证的在其接种证上登记接种信息,无预防接种证的,向其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五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强化各接种单位接种区域的日常清洁和消毒,通过预约、错时、限流等方式有序安排接种,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受种者、接种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四另虽化医疗保障和风险防范。各接种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救治保障,严格按照四有(有驻点急诊急救人员、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原则配置医疗救治力量。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监测及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风险或异常信号。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确保能迅速按照要求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受种者的健康和安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督促和指导相关学校及接种单位加强接种相关的心理健康宣教,有效预防群体心因性反应等不良事件发生。
三、接种要求
(-)坚持疫情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疫情变化,严防接种过程中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做好统筹,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发动在校学生接种,村、社区做好非在校人群摸底统计、组织发动。
(三)坚持专场接种、就地接种。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奉头负责,按时间节点、进度要求组织属地学校和幼儿园分班分时段有序、专场接种,防止人员过度聚集,并协调当地派出所安排2人以上警力维护接种现场秩序,属地中心校、所在学校(幼儿园)要派员现场组织。县城区幼儿园3岁及以上儿童由属地街道统一安排部署到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接种点接种,城区小学按属地原则归属金开街道的学校到金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点接种,永丰街道的学校由永丰街道统一安排部署到永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中医院接种点接种。对于就读学校与居住地不在本县范围内的学生,为避免来返途中疫情风险,应首选在居住地接种,所在学校做好备案。
(四)坚持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接种前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接种时须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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