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顾问服务协议的股权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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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顾问协议
定义与解释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用语或术语应当具有以下定义:
词语
定义
珠海天使汇
指珠海天使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天使汇
指为天使汇平台认证会员提供创业投融资撮合、创业咨询以及其他信息对接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创业者
指符合珠海天使汇或天使汇规定的融资资格、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自愿申请融资顾问服务并经天使汇审核通过的认证用户;包括自然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民事主体。
如果创业者为自然人,尚未设立公司或其他实体运营融资项目,本协议项下适用于该自然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后续承继运营该项目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创业者全体股东/创始人签署本协议附件《承诺函》)
融资顾问服务
指珠海天使汇为创业者提供的融资咨询、融资指导、融资对接、融资后续协作等服务;创业者可使用融资顾问服务,按需进行多轮融资。
本协议提及的条款和附件,均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当事人为珠海天使汇及经珠海天使汇或天使汇审核通过可接受融资顾问服务的创业者。
珠海天使汇与创业者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珠海天使汇向创业者提供融资顾问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除非协议中另有约定,珠海天使汇、创业者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服务内容
创业者在本协议生效后有权依据珠海天使汇和天使汇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使用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顾问服务开展多轮融资活动。
珠海天使汇及天使汇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创业者提供融资顾问服务,主要包括:
信息对接服务,平台软件系统支持服务等;
协助创业者更新、完善项目信息、梳理融资思路、设计融资方案,为创业者提供“一对一”专业融资指导;
线上“快速合投”服务与线下路演中心“闪投”服务;
协助创业者与投资人进行约谈,向投资人推介创业融资项目并协助创业者进行尽职调查,确定投资人;
协助创业者确定关键投资条款并与投资人签署投资交易文件;
媒体报道服务;
协助创业者完成公司/合伙企业设立、变更等的工商登记手续;
其他创业融资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与服务对价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具体服务期限依据下述方式确定:
项目状态
服务期限届满时间
六个月内有认购意向且完成第一轮融资
至创业融资项目完成天使轮融资、开启A轮融资时
六个月内有认购意向但未完成第一轮融资
延长六个月,且在延长的期间内完成该轮融资
至创业融资项目完成天使轮融资、开启A轮融资时
延长六个月,且在延长的期间内未完成该轮融资
至延长期届满之日止
六个月内无认购意向
六个月
为避免歧义之目的,“第一轮融资”指创业者签署本协议后的第一次融资;“完成融资”指创业者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与投资人达成融资交易、完成投资交割。
创业融资项目完成天使轮融资、开启A轮融资时服务期限届满,创业融资项目转至天使汇IPO.LA平台(IPO.LA平台系服务于A轮以上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及服务平台),创业者接受IPO.LA平台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并与天使汇或其关联方另行签订财务顾问协议。
创业者在完成第一轮融资、与投资人达成融资交易、投资交割后十五日内,由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任意股东向珠海天使汇或其指定方一次性转让创业融资项目1%的股权作为融资顾问服务的对价;创业者第一轮融资后的后续融资珠海天使汇不再收取任何服务对价。
珠海天使汇之权利和义务
珠海天使汇声明并承诺其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珠海天使汇或其指定方享有第4条约定的获得服务对价的权利。
珠海天使汇或其指定方有权跟投(跟投数额为创业融资项目每轮总融资额的10%-30%)创业者的创业融资项目,给创业者以资金支持,推动创业融资项目的发展。
珠海天使汇承诺并保证为创业者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顾问服务,并利用其自身及外围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相应的融资业务指导,但珠海天使汇不对创业者融资或其他交易的达成作出任何担保或保证。
创业者之权利和义务
创业者声明并承诺其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形式的组织或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创业者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使用珠海天使汇提供的融资顾问服务。
创业者承诺并保证遵守本协议以及其与珠海天使汇或其指定方签署的其他协议的约定,并遵守珠海天使汇/天使汇制定的其他相关制度、规则,维护珠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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