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产品高丽参浓缩液思路思路退货赔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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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高丽参浓缩液思路
产品类目:高丽参浓缩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产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亦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相关事项。含新食品原料的产品还应根据相应公告标注不适宜人群及食用量
平台:pddtb
产品问题:未标注每日摄入量
非法添加红参
灵活处理以实际收到的产品为准来确认问题
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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