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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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 发布时间:2012-02-09 15:26:13 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浙食安委办〔2008〕31号)
检查内容
检查指标
检查要点及评分标准
自查得分
检查得分
(一)组织管理工作(13分)
一、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县及乡镇(街道)均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小计4.5分)
1、查阅县、乡镇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或记录、工作报告、相关文件。(1.5分)(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发现一家,扣0.5分)
2、查阅成立县、乡镇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相关文件和资料。(1.5分) (未全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扣1.5分;主要领导变动后未及时调整到位,发现一家,扣0.3分;未及时召开各种协调会议,发现一家,扣0.3分))
3、查阅县财政部门经费拨付、支付凭证,食品安全建设的项目及经费使用统计。(1.5分) (县财政用于食品安全的工作经费比上年度降低的,扣1分;没有安排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的扣1.5分)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乡镇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食品监管部门与主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小计3分)
4、查阅县、乡镇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相关文件。(1.5分)(未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现一家不得分)
5、查阅县、乡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的相关文件;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与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的食品安全承诺书。(1.5分) (未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发现一家扣1.5分;未对乡镇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或没有书面考核结果,扣1分;每个环节未全部签订责任书,发现一个环节,扣0.5分)
三、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乡镇(街道)设有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协管员;整合
农村公共安全队伍,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
励办法。(小计5.5分)
6、查阅乡镇组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的文件。(2分) (乡镇未设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可与社会事务办等其他机构合暑办公],发现一家不得分)*
7、查阅乡镇组建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群众监督员队伍的文件或名单。(2分)(行政村未设
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群众监督员,发现一家不得分)*
8、查阅举报制度和奖励办法及相关资料。(1.5分)(食品安全举报制度不健全,扣0.5分;未制定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奖励办法,扣0.5分;举报奖励未兑现,扣0.5分)
检查内容
检查指标
检查要点及评分标准
自查得分
检查得分
(二)综合基础工作(17分)
检查内容
四、信息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能及时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状况,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开设县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实现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发挥协会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小计4分)
9、查阅相关资料。(2分)(未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没有信息员队伍名单、未统一发布信息、未能及时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状况并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未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发现一项,扣0.5分。)
10、查阅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评估标准、总结材料及试点的行业和企业名单。(2分)(未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扣0.5分;没有评估标准和总结材料,扣0.5分;试点行业少于3个、试点企业总数少于30家,扣1分)
五、应急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小计4分)
11、查阅食品安全应急网络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资料。(1分)(未建立覆盖县、乡镇、村、重点企业的应急网络,扣1分;没有应急网络联络员名单,扣0.5分)*
12、查阅相关资料。(1分)(县级未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重点乡镇未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现一项,扣0.3分)
13、查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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