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新材料渔船建造行业白名单资质评价方法.docx

发布:2024-11-11约3.47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

新材料渔船建造行业白名单资质评审方法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新材料渔船设计、建造企业、监理机构及关键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白名单资质的评审和监督管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新材料渔船设计、建造企业、监理机构及关键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白名单资质的评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件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NESIFXXXX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船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T/NESIFXXXX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船建造监理机构基本要求

T/NESIFXXXX渔船用产品质量责任规范

3.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国家渔业装备科技创新联盟Tech-Innovationgroupoffisheryequipment

国家渔业装备科技创新联盟是我国渔业装备行业的非法人组织,由积极投身于我国渔业装备科技进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本着共创市场、共享资源、共同发展的理念,自愿联合成立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联盟”。

3.2

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digitalcomprehensiveserviceplatform

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是联盟通过大数据管理、云监造等方式,采取产品质控准入、产销环节简化、售后服务承诺、联盟保障托底等措施,为船东、船厂、检验检测机构、供应链企业等提供线上的新材料渔船和渔业装备的生产与销售、船舶建造监理等信用信息共享和线上服务平台。。

3.3

白名单制度whitelistingsystem

白名单制度是指联盟为引导新材料渔船行业企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设立行业自律和基本条件准入标准,符合对应标准要求且通过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及产品推荐名单,并在联盟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上予以展示和推广。

4.评审方法

4.1评审原则

评审过程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评审组独立开展工作,不受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影响,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4.2保密要求

评审组应对评审过程中了解到的评审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等信息,予以保密。

4.3评审组构成

联盟确定5名或7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设评审组长1名,负责评审工作的实施和协调工

3

作。评审组成员一般由来自主管部门、科研院校及评审对象对应领域的行业专家组成。与评审对象存在直接利益关系或评审对象主要负责人的直接亲属不应成为该评审组的成员。

4.4评审方式

4.4.1评审对象

从事新材料渔船的设计单位、建造单位、建造监理单位及关键产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商可自愿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白名单评审申请。

4.4.2评审依据

4.4.2.1生产企业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船产企业评审按T/NESIFXXXX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船生产企业基本要求执行。

4.4.2.2监理机构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船建造监理机构评审按T/NESIFXXXX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渔船建造监理机构基本要求执行。

4.4.2.3渔船产品

渔船用产品质量的评审按T/NESIFXXXX渔船用产品质量责任规范执行。4.4.2.4其他

其他评审对象根据申请单中申报项目确定评审标准,申请单样式见附录A。

4.4.3评审方法

评审组根据评审对象对应的评审依据要求,在评审过程中使用一种或多种评审方法组合的形式。主要评审方法有:

a)文件审查:对评审对象提供的申请文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审查文件清单见附录B。评审组可根据评审标准要求,对审查文件清单所列目录进行增加或减少。

b)人员访谈:对相关人员,针对评审内容进行访谈;

c)现场核查:必要时,评审组可赴评审对象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和复核。

4.5评审程序

4.5.1申请

评审对象向联盟秘书处提出评审申请,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4.5.2受理

联盟秘书处应在收到评审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对象反馈确认是否受理该机构的评审申请,需要时,评审对象应配合秘书处提出对申请材料修改或补充的要求。

4.5.3评审

联盟秘书处根据4.3条要求组建评审组。评审组根据4.4.3条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完毕后,向联盟秘书处提交评审报告和结果建议,评审结果分别为:通过、不通过。

4.5.4结果审批

联盟秘书处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后,提交给联盟理事会审批。

4.5.5结果公示

经联盟理事会审批后的评审结果,应在联盟官方媒体(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

4.5.6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或评审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