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表-SouthernUniversityColleg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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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larship
And
Student Aid
Application Form
奖助学金申请表
1.种 类: 1.1 大学基础班奖学金:郑格如奖助学金 1.5 友族奖学金
1.2 专业文凭班奖学金:丹斯里张愈昌奖助学金 1.6 马来学系奖助学金
1.3 学士课程奖学金:张自游奖助学金 1.7 媒体奖助学金
1.4 课外活动优异奖学金 1.8 贷学金:萧畹香贷学金
注:第1 至第7 项仅供新生申请,第8 项申请者可向学生事务处奖助学金组寻求协助。
2 .主 旨: 鼓励成绩优异的学子报读南方大学学院,及协助经济上需要资助的清寒子弟完成学业。
3 .金 额: 3.1 各类奖学金:以成绩、品德、才能及家境为考核标准,并按学期扣除学分费,至发放额扣完
为止。
3.2 各类助学金:每年发放总额不超过RM2,500。
3.3 课外活动优异奖学金:以课外活动及学业成绩为考核标准,其发放方式与上同。
3.4 友族奖学金:学费全免,仅限非华裔申请,并以成绩与家境为考核标准,其发放方式同上。
3.5 贷学金:每学期可办理借贷一次,但贷款金额只涵盖学分费;每学期贷款不能超过该学期实
际学费,且累计金额不能超过各科系总学分费之 70%,已获取贷款的学生皆须连同学杂费一
起支付借贷金额总数之二巴仙,作为行政费。
4 .年 限: 4.1 领取全额奖学金之大学基础与专业文凭课程得主必须继续在本校升学,否则必须退还全数奖
学金金额。
4.2 所有奖助学金发放年限皆以一年(三个学期)为基准,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或第三学年,奖
助学金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两个学期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校回馈服务表现或有
无严重纪律疏。
4.3 领取全额奖学金者学分积分点学业成绩 (CGPA) 至少达 3.8 ;领取奖学金者学分积分点学业成
绩 (CGPA) 至少达 3.2 ;领取助学金者,其学分积分点学业成绩(CGPA) 须达 2.7 。成绩不达标
者将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4.4 每届满一年后,受惠学生必须填写《南方大学学院奖助学金续领申请表》并在开学日前 7 天
呈交所需文件。委员会将开会审核续领申请及发放金额;未如期呈交申请者,视同放弃资格。
4.5 学生未能在规定年限内毕业或超修学分,须自付超修或超过本委员会所批准的学分费。
4.6 奖学金得主经查证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终止发放其奖学金,且须立即付还过往所有已扣
除之学分费或所领奖助学金款额。
4.7 申请休学者,将暂停发放其奖学金。休学而复学后,得重新申请奖助学金,但其发放与否或
发放数额的多寡,由委员会决定。
4.8 申请转系者,将终止发放其奖学金,但得以重新申请奖助学金,惟其发放与否或发放数额的
多寡,由委员会决定。
4.9 中途转学或退学者,将终止发放其奖学金。
5 .申 请 资 格: 5.1 马来西亚公民;
5.2 经济需要援助者;
5.3 身心健康,品行良好,活跃于课外或社团活动;
5.4 各类课程奖助学金之最低申请标准如下:
5.4.1 奖学金申请者:
大学基础课程 -高中统考(含技职科)证书5 科最优成绩积分不超过14 点;或大马
教育文凭(SPM )5 科最优成绩积分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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