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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37-2012(201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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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局部 修订的公告 日期:2016 年07 月08 日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193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局部修 订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6 年8 月1 日 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 《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 年6 月28 日 UDC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P CJJ37 - 20 12 城市道路工程 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 年版) 20 12-01-11 发布 20 12-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修 订 说 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 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 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 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 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 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 .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 .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 .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 .按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 期规定。 6 .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 号3 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 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 王晓华 杨 斌 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 辰 包琦玮 李俊奇 赵 锂 白伟岚 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 (图 5.3.4 ),路侧带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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