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介绍信对方接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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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介绍信对方接收
篇一:党员介绍信对方接收
40.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印制与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印制和保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须由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统一式样,在指定印刷厂印制。印制的时间、数量要进行登记,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存根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l0年以上,方可销毁。4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篇二:党员介绍信对方接收
同时注意: 毕业生党员材料由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密封好,由毕业生党员签收自带,交分配单位党组织。
各院系派专人办好组织关系介绍信,之后由各支部分发给党员本人,党员本人仔细核对无误后签字,支部作好党员去向、办理人员、办理时间等详细记录。
党员离校后,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栏所填写的党组织(即具有直接接收党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中转手续。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期限一般为1至2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党员无正当理由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原组织关系自动作废。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未办理接转手续而组织关系介绍信又未在开出之日起6个月内退回学校者,视为自动脱离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转接或携带,切勿丢失。特殊情况时,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他人转接、携带,转接、携带者必须认真负责,不得转错、延误和丢失。对于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酌情给予处分。
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重要材料,一般不予以重办或补办。确系本人不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的,应及时向党组织作书面检讨或申请,并回学校补办。如果是从学校向外转的话,抬头只能写县、区、市委组织部,不能写到党(工)委。你应该先转到区委组织部,再从组织部转到街道,由街道转到你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接收单位写“XX社区(居委会)”就可以。篇三:党员介绍信对方接收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院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类型 1、有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2、有就业单位(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但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出国或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经自己积极联系,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应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
注: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首先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其次要经对方同意,否则较难办理。
4、留校工作和继续在我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开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样填全《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表三)中相关信息。
5、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绵竹计划、选调生、国防生、公务员等毕业生党员待录用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被录用的参照上面1—4点及时办理。此类情况需在上报信息时在备注栏注明。
6、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 1、请各党支部指定负责本支部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人员,并于5月14日前将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送给学办吴广宇老师,务必于5月27日前将填好的《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表二、表三)以电子形式发送到邮箱wuguangyu@nuist.edu.cn,由学院党委审核后反馈给各支部。在转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
2、6月10日前请各支部将定稿的《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纸质件交至学办吴广宇老师处,并分别统计好省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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