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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英國17-18世紀
在17,18這兩個世紀裡 (1603—1800),英國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發生了徹底的變化,它的戲劇相應也完全改觀。最早的斯圖亞特王朝(1603—1642)主張君權神授,厲行絕對王權,結果引起清教徒革命,建立了共和政體(1642-1660)。
查理二世復辟後,與國會明爭暗鬥,關係緊張但還能相互容忍。「光榮革命」(1688)以後,英國穩定的走向民主政體,形成了以國會為主導的內閣制度。
劇院方面的變化同樣明顯。斯圖亞特王朝初期,既有的戶外劇場仍然營運,但戶內劇場開始使用,逐漸成為常態。前朝傑出的劇作家如莎士比亞、班.強生等仍然寫作,但自1610年代以後,因為宮廷的作風,以及王室豪華的宮廷面具舞的影響,一般戲劇愈來愈以刺激、恐怖與血腥為主要訴求,不復有以前的人道關懷與心裡深度。
清教徒當政時期 (1642--1660),國會關閉了倫敦所有的劇場,只有間歇性
的祕密演出。查理二世復辟後,頒發了兩張劇院演出的特許證 (patents),使倫敦的合法劇院大量減少,形成壟斷。仿照法國的先例,英國出現了拱門式的舞台,以及女性演員。這時的觀眾絕大多數是有錢有閒的貴族,為他們演出的英雄悲劇與習尚喜劇,受到社會普遍的揚棄,教會人士更指責它們充滿了喪德與褻瀆。更嚴重的打擊來自國會在1737 年制定的執照法(The Licensing Act)。它初意只在控制劇院對政府的批評與諷刺,但連帶限制了創作的自由,使戲劇從此衰落,傑出的劇本寥寥無幾。
約從17世紀晚期,英國出現了資本主義,建立了現代性的金融機構,中產階級隨之興起,商人成為社會的主導,也構成觀眾的主體。此時劇院所演出的雖然大部分仍是以前的作品,但新編的劇本,大多反映著這個新興階級的價值,最具代表性的劇種是感性喜劇。但是這些忙碌的生意人來到劇院的目的,主要是尋求輕鬆的娛樂,所以劇場最受歡迎的不是正戲,而是正戲演出前後所加上的前言或餘興節目,包括歌舞、鬧劇,及英國默劇等等,花樣繁多。
隨著人口迅速成長,劇院的規模也不斷擴大,17世紀的劇院只能容納700人或稍少,到了18世紀晚期,它能容納3600人以上,其中的主體來自平民階級。這樣大規模的劇院不適宜於長篇又細膩的台詞,這樣成分的觀眾也不愛深刻的哲理或心裡的洞見,於是在1780年代以後,通俗劇開始出現,迅速成為主流。它強調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正義,它盡量運用佈景、燈光、音樂等等舞台效果。結果是,在18世紀的末尾,英國的舞台藝術空前進步,但它的戲劇品質卻空前蒼白。
十七世紀前半葉的職業劇場
伊麗沙白女王去世後,蘇格蘭的詹姆士六世來到倫敦即位(1603),建立了斯圖亞特(Stuart)王朝.,成為詹姆士一世。他信奉天主教,堅持君權神授,厲行絕對王權,這一切都違反了英國的民情與慣例,加以他既無前任的能力,又耽於逸樂,以致與國會及人民日益疏遠。
詹姆斯一世即位初年,即將前朝所有劇團改由皇室人員領銜,最有名的「宮內大臣劇團」改名為國王劇團( the King’s Men, 1603),「艦隊總司令劇團」改名為亨利王子劇團(Prince Henry’s Men)。其它的劇團尚有「王后劇團」(the Queen’s Men)及兩個兒童劇團,不過這三個劇團有時停止活動,最少時不過一個而已。
在核准這五個劇團的同時,還規定了它們劇場的地址,絕大多數都在倫敦市區之內,而且戶內劇場愈來愈多。倫敦市政府一向反對演戲,伊麗沙白王朝尊重它的立場,劇場只好建在它的轄區之外,但是斯圖亞特的君主堅信君權神授,強調文化至上,根本不考慮地方政府的意見。這些新建的劇場,連拆除重建的在內,共有七個,下面將扼要介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幾個。
第一個在市內演出的劇場是黑僧劇院(the Blackfriars Theatre)。前章已經講過,這個劇場與「劇場」的老闆白貝芝有密切關係。原來他在「劇場」地租滿期之前,就買下了黑僧修道院的一些房間,準備改建成戲院,但因遭到附近居民反對而擱置。他死時(1597),將產權遺給兒子理查,理查又把它租給教會兒童唱詩班(1600),居民沒有反對,這些兒童戲班於是又演了幾年好戲,直到風氣改變,同時戲班內部發生問題,理查趁機收回(1608),於1610 開始使用,是為第二個黑僧戲院。
因為這是沙士比亞所屬的劇院,後世特別重視,對它的細部結構爭議不少,但大體來說,它的基本結構與戶外劇場很少不同:觀眾區仍然分為三部,即「池子」、「樓廊」,與「包廂」。不同的是,池子設有座位。至於舞台,則仍在大廳一端,前方沒有大幕,後方有兩層樓台也可用來供表演,舞台兩邊坐有少數觀眾。
(插圖,Brockett, theatre, p.171)
這時「宮內大臣劇團」已經改為「國王劇團」。他們本已擁有「環球劇院」,於是兩處輪流,天冷的十月到次年五月在新家,其餘五個月分才到舊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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