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任课教师教学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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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和乡九年制学校2014--2015学年度
九年级任课教师教学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增强质量立校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稳步提高全面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提高我校九年级毕业会考成绩,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质量目标:
在2015年全区九年级毕业会考中各科教学成绩进一步提高,争取使我校九年级的各科成绩达到或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二、主要措施:
依照《凉州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五和乡九年制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办法》和本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三、奖惩办法:
1、发放2015年下半年的绩效工资时,将2015年春学期的教学成绩情况予以奖罚。具体办法是:在学校分配绩效工资时以教育局九年级毕业成绩为会考成绩为参照,每高于(或低于)全区同学科平均成绩1分以奖励(或扣除)绩效工资40元的标准进行奖罚(中途调课的教师以任课时间占全学期时间的百分比进行奖罚)。若考试成绩位居全区排列名次前5名者,2015年年度考核排在同类人员首位;若考试成绩位于位居全区排列名次后5名者,2015年年度考核排在同类人员的末位。
2、九年级毕业班必须保持上一年我校升入城区示范性高中指标,即每班必须完成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二、六中)上线人数指标。各班均为5名,。
3、九年级毕业班必须完成教育局下达的职校指标,上职校学生人数和省级示范性高中人数要占本班开校人数的98%以上。
4、无论是省级示范性高中,还是职校指标。奖励和惩处办法如下:每超额(或不足)完成1名奖励(或罚款)200元,无下限。在奖励(或罚款)时,以班级为单位,其中班主任占30%,其它任课教师占70%。
四、本责任书由五和乡九年制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责任书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有效。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科任教师(签字)
签订日期: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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