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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评价标准(20200924114954).pdf

发布:2020-09-23约9.86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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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评价标准 为供方能够满足公司生产产品的要求, 对供方进行考评, 主要考评供方的质 量保证能力、生产能力、交付能力、价格水平及信誉度等。对供方进行单项考评 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控制 控制程序 供方初选 无需提供技术要求的零部件由采购部通过各种途径, 如网站、行业目录、展 览会等方式选定供方; 有技术要求的关键、 重要零部件由技术部调查并选定合格初选供方, 提供给 采购部。 调查供方基本情况, 并与初选供方就价格、 研究院与初选供方就技术等达成 一致后,填写 供方初选申请表 ,审批同意。 与供方签订〈样品试制合同〉要求供方提供样品,同时,如果是有技术要求 的关键、重要件,研究院还需与供方签订 《技术协议》和 《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 样品试制 初选供方按照技术部要求, 提供样品。送样时,收货单上注明“样品”二字, 交质保部检验。 样品数量:技术部签订《技术协议》或采购部签订样品试制协议时,明确送 样数量,一般原则是:大件送样数量为 1~2 件;小件送样数量为 5~8 件;对于 流程性材料和原材料,送样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供方在样品出厂时必须对协议中要求的材质成份、几何尺寸、形位误差、表 面粗糙度、 外观或性能等应检验和试验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 送样时附上出厂检 验报告,交我公司品控部。 对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 填写 样品检验报告 ,对供方检验和试 验结果进行核查 , 需要时,质保部要求供方提供相应的理化试样。 需通过装机在装配、 调试使用来确认产品性能的, 由技术部书面通知品控部 作好标识、在装配时, 质保部对样品进行标识和记录, 并在装配和调试中进行验 证,并填写 样品验证报告 。 需通过装机在外使用来确认产品性能的, 由书面通知质保部作好标识、 用户 服务部跟踪, 在装配时质保部作好标识和记录, 用户服务部按规定要求反馈在外 使用情况,并反馈质保部。 根据 样品检验报告 、样品验证报告 ,判定样品是否合格,判定原则是: 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认定样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需重新送样,送样两次 检验不合格,停止开发此供方。 供方资格审查 样品试制合格后,进行现场供方资格审查,审查对象原则上是生产工厂。 现场供方资格审查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保证能力、 计量管理、设备管理、 财务状况及交付能力等。 1 根据《供方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标准》评审,提供 供方资格审查报告 。 零部件供方必须具备表 1 中相对应的生产设备: 表 1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必备的重要零部件生产设备 序 重要零部件名称 必备的重要零部件生产设备 号 1 点火控制器 焊接设备、切脚设备、产品老化设备、流水生产线 2 水气联动阀 装配流水线、压铸机、机械加工机床、锻压机 机械加工机床、研磨设备、热处理设备、自动绕线机、装配流 3 自吸式电磁阀 水线 4 燃烧器 机械加工设备 , 焊接设备 5 热交换器 剪板机、弯管机、清洗装置(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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