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净水装置》(征求意见稿).pdf
团体标准
T/CAQIXXXX-20XX
一体化净水装置
integratedwaterpurificationdevice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
一体化净水装置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一体化净水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单台日供水≤20000吨,以地表水为原水,集加药、混合、絮凝、斜管沉淀、
过滤、消毒等功能于一体,用于城镇、乡村等供水工程的净水装置。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1-2011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50.4-2011压力容器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5226.1-2019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3838地表述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所有部分)
GB/T5750.4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985.1—2008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SL310-2019《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CJ/T43-2005水处理用滤料
CECS349-2013一体化给水处理装置应用技术规程
T/CECS493-2017村镇供水工程自动化监控技术规程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一体化净水装置
集加药、混合、絮凝、斜管沉淀、过滤、消毒等净水单元为一体的净水装置。
4技术要求
4.1一体化净水装置
4.1.1根据国家卫生对于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规定,一体化净水装置所使用与水接触的材
料应具有卫生安全证明(卫生许可批件或检测报告),其中对于处理量不大于25m³/h的净水装置,
应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1.2反应池应设置絮凝反应设施(包括折板、网格(栅条)、其他絮凝反应设施等),其絮凝反
应时间、工艺结构的设计应符合CECS349的规定。
4.1.3沉淀池应选用斜管沉淀工艺,应符合CJ/T43与CECS349的相应规定。
4.1.4滤池应采用重力式无阀滤池、普通快滤池、V型滤池等结构形式,滤池冲洗采用水力自动
虹吸反冲洗、单水冲洗或气水联冲等冲洗形式,其滤速设计及反冲洗应符合CECS349的规定。
宜增加初滤水排放。
4.1.5滤池所采用的石英砂、无烟煤、活性炭等滤料应符合CJ/T43的规定。
4.1.6一体化净水装置的排泥水(沉淀池排泥水、滤池排水等)需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外排。
对于缺水地区,规规模大于5000吨/天应配置滤池冲洗水回收利用装置。
4.1.7一体化净水装置应设置放空管、溢流管。
4.1.8消毒
消毒工艺的选择,应根据原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