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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管理应用规定-浙江测绘资料.DOC

发布:2018-06-18约4.77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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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天地图·浙江)提交数据情况表 提交时间: 数据提交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序号 数据名称 数据内容 数据格式 是否涉密 公开范围 发布的网络环境 涉密 非涉密 社会 公众 政府部门 (可指定) 涉密网 政务网 互联网 备注: 1、为保证平台发布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请专题数据提交单位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2、请在相应栏中打“√”,每类必须并且只能勾选一项。 附件2 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 平台(天地图·浙江)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邮 箱 申请使用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天地图·浙江)的目的、内容、方式、范围等(附相关材料) 申请版本 □专网版 □政务版 □天地图·浙江(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测绘资质 ) 使用方式 □通过调用(□专网版 □政务版 □天地图·浙江)的Web Service、API接口方式获取地理信息服务(含数据资源服务、功能服务)。用户服务器IP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过(□专网版 □政务版 □天地图﹒浙江)门户或者前置机下载专题地理空间数据。 □通过拷贝离线使用(□专网版 □政务版 □天地图﹒浙江)地理空间数据。 注:市、县须附件提供市县共享平台有关二维、三维服务的接口和地址。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承诺 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使用中遵守国家的保密管理规定,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遵守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未经上述数据所有权部门同意,不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上述数据。 单位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相关部门、交换中心各执一份。 附件3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使用浙江省地理空间 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天地图·浙江)通知书 编号:[ ] 号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天地图·浙江)使用申请收悉,根据《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和平台应用管理规定》,经本局审核,同意你(单位)使用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天地图·浙江)以下服务(包括使用目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管理处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持本通知书 到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 办理使用手续 附件4 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 平台(天地图·浙江)使用协议 甲方(服务方):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 乙方(使用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使用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天地图·浙江)(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根据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使用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天地图·浙江)通知书(编号:[ ] 号),甲方向乙方提供共享平台以下使用服务(包括使用目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 。 (二)甲方进行共享平台维护升级需要暂停服务的(非特殊情况下一般安排在法定假日期间),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三)因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积 极采取措施予以修复,但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不便和损失,甲方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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