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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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苏州阳光水榭七期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脚手架)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目 录
工程概况 …………………………………………………………1
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1
安全监理监督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3
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3
安全监理检查记录用表…………………………………………..4
落地式钢管扣件双排脚手架工程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苏州阳光水榭七期工程
(2)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西侧137号
(3)建设单位:苏州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昆山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苏州光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兴盛建设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苏州市天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工程建设规模及结构类型:
幢 号 建筑面积(M2) 层 数 基础形式 结构形式 50#、47# 20087.4M 地上16,地下1 桩基+筏板 框架+剪力墙 苏州阳光水榭七期工程位于吴中区东吴南路137号,建筑面积约20087.4平方米。本工程结构层次:地上16层,地下1层,最大建筑高度为49.9米,室内±0.000相当于1985高程4.500米。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类别为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基础结构形式为桩筏基础,上部结构为框架、剪力墙。建筑分类等级为:地下二级,地上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等级为一级;屋面防雷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1.2脚手架主要技术参数:
(1)高 度: 31.9 m(一层~十二层);其中双立杆高度: 18 m(一层~六层),悬挑架31.9M~49.9M(十二层~屋面)
(2)立杆横距: 1.0 m 普通悬挑长度1.45米,锚固长度2.55米,阳台部位悬挑长度3.00米,锚固长度3.8米,转角部位长度2.1米,锚固长度3.9米;
(3)立杆纵距: 1.4 m
(4)步 距: 1.8 m
(5)连墙件间距:高度: 2 步距
水平: 2 跨距
1.3脚手架用途:装饰装修/建筑结构
1.4脚手架型式:
全封闭封圈型脚手架/全封闭开口型脚手架。
1.5脚手架搭设座数:
共 个单位工程需搭设脚手架
2.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对钢管扣件脚手架有关强制性条文要求如下: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3)钢管上严禁打孔。
(4)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5)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披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7)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8)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9)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10)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11)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12)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3)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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