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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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商委〔2010〕38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及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总支、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区委要求,将民主评议党员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结合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工作从12月16日开始至12月29日前完成。
二、参评对象
1、系统所有党员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2、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要求本人递交书面材料;待本人返回后,所属党组织要向其反馈评议意见。
3、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方法可以从简,年老及患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者,经党委同意可不参加评议,但所在党支部要向他们通报情况,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4、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对其作组织鉴定。
5、预备党员应该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但不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作组织结论。
三、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把实现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行动上与区委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是否切实履行党员的岗位职责和社会责任,切实兑现“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发挥作用”、“设岗定责”、“双带”、“党员责任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是否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是否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在廉洁自律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6、是否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是否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以及在中心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任务中,经受住考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动员部署和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按照“五评一定”的要求进行民主评议。
一是个人自评。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作出总结。认真填写好《小店区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二是党员互评。在党员评议会上,要组织党员真心诚意地相互开展批评,相互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以便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三是代表参评。要坚持开门搞评议,在测评会上不但要组织全体党员参加,而且要邀请群众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征求参与代表的意见,推动党内民主政治建设。
四是书记点评。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党员一年来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和党员的现实表现,从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对每一名党员进行分析和点评。点评中,既要肯定党员的成绩和亮点,又要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足和缺点,促进党员全面正确地评估自己,进而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
五是党内测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党员先进性标准设计党员民主测评票,重点对党员理想信念、群众观念、遵守纪律和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细化,对党员进行全面测评。
六是支部审定。测评工作结束后,由支委会根据测评结果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党员评议等次,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并将评定结果及时填写到《小店区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各党总支、支部要下达告诫书,并指派专人对其进行帮教转化。对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五、几点要求
为了切实搞好评议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安排,抓好落实,确保评议取得实效。
一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评议,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普通党员作出表率。
二要做到实事求是。各党组织要对党员评议意见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综合,形成书面鉴定意见,要给每一个党员确定相应的等次。评定等次包括: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率一般掌握在15%以内。
三要抓好选树和表彰工作。结合评议,各级党组织要在党员队伍中树立一批各层面的标兵和典型进行表彰,激励系统党员队伍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四要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各支部要组织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和核实,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综合材料,报党委审批,一定要注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理,手续完备。
五要抓好民主评议总结工作。各党总支、支部要加强领导,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抓紧时间,按时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评议结束后,要及时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于1月5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民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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