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不安全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导则.pdf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不安全因素辨识与
不安全因素评价导那么试〔行〕
1总那么
1.1为科学辨识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不安全因素
及其不安全因素等级,效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
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
[20161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
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等,制定本导那么。
1.2本导那么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不安全因素的
辨识与不安全因素评价。
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不安全因素〔以下简称不安全
因素)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潜在能量和物质释
放不安全的、可造成人员伤亡、安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
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
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不安全因素(以下简称重大不安
全因素)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潜在能量和物质
释放不安全的、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安康严重损害、财产严
重损失、环境严重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
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重大不安全因素包含?安全生产法?定义的不安全物品
重大不安全因素。工程区域内不安全物品的生产、储存、使
用及运输,其不安全因素辨识与不安全因素评价参照国家和
行业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1.4不安全因素辨识与不安全因素评价应严格执行国
家和水利行业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导那么。
1.5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法人和勘测、设计、施工、监
理等参建单位〔以下一并简称为各单位)是不安全因素辨识、
不安全因素评价和管控的主体。各单位应结合本工程实际,
根据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和管理特点,全面开展不安全因素辨
识与不安全因素评价,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和管控措施,
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依据关法律法规、技
术标准和本导那么对不安全因素辨识与不安全因素评价工
作进展指导、监视与检查。
1.6不安全因素的辨识与不安全因素等级评价按阶段
划分为工程开工前和施工期两个阶段。
1.7开工前,工程法人应组织其他参建单位研究制定
不安全因素辨识与不安全因素管理制度,明确监理、施工、
设计等单位的职责、辨识范围、流程、方法等;施工单位应
按要求组织开展本标段不安全因素辨识及不安全因素等级
评价工作,并将成果及时报送工程法人和监理单位;工程法
人应开展本工程不安全因素辨识和不安全因素等级评价,编
制不安全因素辨识与不安全因素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不安全因素辨识与不安全因素评价报告应经本单位安
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必要时组织
专家进展审查后确认。
1.8施工期,各单位应对不安全因素实施动态管理,
及时掌握不安全因素及不安全因素状态和变化趋势,实时更
新不安全因素及不安全因素等级,并根据不安全因素及不安
全因素状态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1.9各单位应对不安全因素进展登记,其中重大不安
全因素和不安全因素等级为重大的一不安全因素应建设
专项档案,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重大不安全因素
应按有关规定报工程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10各单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
单位和工程实际适当增补不安全因素内容,按照本标准的方
法判定不安全因素。
素对象进展辨识与不安全因素评价。
2.2不安全因素分两个级别,分别为重大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