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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河湖达标创建实施方案.doc

发布:2021-08-13约1.76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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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4 全国文明城市河湖达标创建实施方案 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对于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促进XX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压实区、镇(街道)两级水利部门责任,确保相关河湖创建顺利达标,根据《2021年度XX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单元达标活动的意见》、《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办法(修订)》和《关于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开展重要单元达标活动的意见》规定,制定XX区水利局全国文明城市河湖达标创建实施方案。 创建范围 全面启动实施龙须港、花河、大荡河、往良河4条河湖达标创建工作。2021年底,上述4条河道达到市文明河湖创建标线(90分),其中至少有2条河道达到市创建示范线(95分)。 创建标准 根据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11月)和市创建办出台的文明河湖验收标准(附件1),进一步细化XX区水利局全国文明城市河湖创建达标标准。 建成区到镇、街道的河道沿线 1、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漂浮物及污水超标集中排放; 2、岸坡整洁,无垃圾堆放、乱建乱挖乱种现象; 3、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阻水高杆植物及阻水围堰、坝埂等。 建成区内的河湖 1、有专人负责水面保洁,漂浮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处置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 2、慢行步道、栈桥栈道、亲水平台等景观游览设施完好; 3、护栏牢固安全、完整整洁,泵站、闸门等配套设施及时保养,无损坏; 4、河(湖)岸绿化良好,无病枝枯枝,绿化带无垃圾; 5、无乱占、乱堆、乱建、乱放现象; 6、水位控制合理,水体不黑臭。 职责分工 1、河道所负责龙须港、花河、大荡河、往良河、浔河的日常管护; 2、水利开发经营部负责洪新河、花河泵站引河的日常管护; 3、灌区管理所负责砚临干渠、东五街边沟、府前河、北京路边沟、东九街边沟、三邱沟、南环路边沟的日常管护。 区水利局挂包职责 区水利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挂包负责,按分工履行挂包责任,于9月底完成区级验收、10月上旬完成市级验收、年底通过中央测评组测评。 四、实施步骤 (一)督查交办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 从8月份起,各挂包领导每月至少两次对所挂包的河湖管护情况和达标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掌握面上情况,及时交办问题,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局创建办,局创建办根据反馈情况召开会议进行推进。 (二)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8月至9月)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督查交办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和具体责任人,迅速组织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拖不推,按期完成。局各挂包领导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督促各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全面提高河湖管理水平。 (三)、集中迎检阶段(2021年10月) 市局、市创建办邀请有关同志组成市级专家组,对龙须港、花河、大荡河、往良河4条河道开展专项达标验收,确保顺利通过10月中旬市创建办组织的达标验收。 (四)、长效管理阶段(常年) 全面建立常态化河湖管护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4条参评河道进行动态巡查,持续强化文明河湖达标创建效果,为年底中央测评组来XX、来XX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开展文明城市河湖达标创建是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板块,是促进建成区河湖水环境不断改善的有效举措,各相关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问题反馈机制、限期整改机制和常态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创建责任清、创建措施实、问题不反弹、长效大提升,对在创建中组织推进不力、成效不显,相关任务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全市、全区、全局创建大局的,将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1、创建办关于河湖达标标准 创建办关于河湖达标标准 中央文明办下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1月)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Ⅲ-57-2 建成区到镇、街道的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 Ⅲ-72-2 建成区内的河湖: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市创建办验收文明城市河湖的标准 1、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2、岸坡整洁干净,无乱扔杂物现象。 3、基础设施、绿化植被完好无损坏。 4、无垃圾漂浮物、沉船和废弃船只等, 5、无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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