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第三方物流运输协议操作类指导 (5000字).doc

发布:2017-05-16约1.46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三方物流运输协议操作类指导 (5000字) 增益速递内部通知 附件二: 第三方物流(包方、拼车)运输协议之操作类指引 各分拨中心: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控制我司运营成本,提高快件安全,有效提升快件中转时效。根据各中心实际情况,部分快件将采用第三方物流车以包方和拼车形式运输。为保障快件安全及时效,以及对第三方物流车实时监控,特制定第三方物流(包方、拼车)运输协议之操作类指引,要求各中心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具体如下: 一、 原则上第三方物流车为我司运输货物,应先与总部运输管理 部签订第三方物流运输协议,方可为我司各分拨中心运输货 物。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公司已开始运输中心 货物但还没签订《第三方物流(包方、拼车)运输协议》, 限定各中心在10-15个工作日内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第 三方物流(包方、拼车)运输协议》,并递送至总部运输管 理部审核。 二、 在实际的运输中转过程中,为防止包内的快件出现散落情况, 影响件数统计,各中心需将《第三方运输交接单》 “重量” 栏更改为“包数”,方便下一站清点核查。 三、 第三方物流公司安排车辆在各中心提货时,各中心调度室需 将当日所发的第三方车辆信息以邮件形式告知下一站中心 调度(含第三方运输交接单基础信息、车牌、司机联系方式 增益速递内部通知 等)。中心在第三方物流公司交货时,中心调度室也需将当日所发的第三方车辆信息以邮件的形式告知下一站分拨中心。 四、 各中心需指派专人跟踪第三方物流车在途信息,确保第三方 物流车所运输的货物安全抵达下一站中心。 五、 为规范交接流程,规定《第三方交接单》白色联为始发中心 签字留存,黄色联为第三方物流签字留存,红色联为目的地中心签字留存,并妥善保管交接单,以作为结算凭证。 六、 为明确结算第三方物流费用,便于各省区费用对账。各中心 递送至总部运输管理部《第三方交接单》,涉及方位、件数、包数、责任人(交接人)签字等必须填写规范、正确,反之影响第三方物流费用结算时效。 七、 如仲裁部判定第三方物流车运输的快件出现遗失,各中心需 申诉。 以上调整自2014年8月01日起生效。 营运操作部 运输管理部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荐港务管理局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登记单 荐包机申请书 荐水水货物联运单 荐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荐运输变更申请书 1 / 1 1 / 1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