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篇一: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内容和效力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1、就机构性质而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只具有民间团体的性质,而不是国家司法机关。
2、就管辖权来源而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完全来自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基础上,而不是来自国家的强制力,不是法律赋予的。
3、就审理程序公开性而言,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一般不公开进行,即使双方当事人要去公开审理,也仍有仲裁庭做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
4、就当事人自治性而言,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自治性大大超过国际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治性。国际商事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和组织形式,可以选择仲裁地点,审理案件的仲裁员和仲裁程序。
5、就审级制度而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般实行一裁终局制,而国际民事诉讼一般实行二审终审制。
仲裁协议的内容主要有:
1、提交仲裁的事项,2、仲裁地点。3、仲裁机构。4、(来自:WwW.xltkwJ.cOm 小龙 文档 网: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规则。5、裁决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及其法律效力:
1、 仲裁协议形式要合法。
2、 仲裁协议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3、 争议事项的可裁性,即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事项,必须是有关国家法律允许采用仲裁方式处理的事项。我国1994年《仲裁法》规定,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 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2、 具有排除有关国家管辖权的效力
3、 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4、 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无效的仲裁协议也是构成有关国家拒绝承认和执行有关裁决的理由之一。
篇二: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中国的涉外仲裁是国际商事仲裁的一部分,由于其中含有撝泄蛩財而将其单列出来。涉外仲裁主要包括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在当今国际社会普遍支持仲裁的大气候下,为了使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有必要对包括作为仲裁基础的仲裁协议在内的一些仲裁方面的重要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仲裁(arbitration),作为一种最正式的替代性纠份解决方法(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简称ADR),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正与日俱增,特别是以1985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转折,仲裁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多地获得制度上的承认和强化。所谓仲裁协议(arbitrationagreement)是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的确定的不论是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或某些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一种共同意思表示。但台湾学者对仲裁协议的界定更强调商务性和终局性。涉外仲裁协议之内涵是指仲裁协议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契约订立地、仲裁程序进行地、仲裁准据法中,有一个或几个以上含有涉外因素(foreignelements)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就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包括在主合同中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即称为撝俨锰蹩顢(arbitrationclause);另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称为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arbitrationagreement或submissionagreement)。仲裁协议的形式有两种:口头和书面。但是,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在我国,口头仲裁协议的效力已不被承认。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撝俨眯榘#234;贤卸闹俨锰蹩詈鸵云渌槊娣绞皆诰婪追盎蚓婪追蟠锍傻那肭笾俨玫男椤在研究仲裁协议有效性时必须认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这是仲裁协议的最大特点。仲裁条款不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效或无效而影响其效力。关于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在世界上已得国际公约、国内法院判例、仲裁裁决和仲裁规则的普遍承认。在国际上称为撝俨眯槎懒匝禂,即独立于合同存在,独立于合同的效力,并且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16条规定摴钩珊贤囊徊糠值闹俨锰蹩钣κ游懒诤贤渌蹩钜酝獾囊幌钚椤V俨猛プ鞒龉赜诤贤扌У木龆ǎ挥υ诜缮系贾轮俨锰蹩钗扌А1989年1月1日生效的瑞士《国际仲裁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摬坏靡灾骱贤扌У睦碛煽贡缰俨眯榈男Я。我国《仲裁法》第19条亦规定:撝俨眯槎懒嬖冢贤谋涓獬罩够蛘呶扌В挥跋熘俨眯榈男ЯΑR勒論仲裁条款自治理论敚?/FONTDoctrineofarbitrationclauseauton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