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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017.doc

发布:2017-06-24约5.58万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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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017 针对当前自查自纠刚刚起步的实际,县专项办对一年来县纪委来信来访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对涉及“微腐败”内容的22个问题线索,建立台帐,进行重点优先办理;下面是关于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017,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017 连日来,乐平市十里岗镇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对象为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干部以及村(场、居)、组干部。该镇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对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采取召开自查自纠剖析会、撰写自查自纠剖析报告、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等方式,对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镇纪委还重点对村级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全镇上下通过党内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落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镇领导班子带头填写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签订了承诺书。同时,全镇党员干部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上报自查自纠情况,若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关于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017 近日,江西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通过党内组织生活自查自纠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其中,5名干部因主动自查自纠“微腐败”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等从轻处理。 据通报,这3起案例为: 宁都县湛田乡新田村党支部书记王忠华、支委李小平主动自查自纠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6年7月29日,湛田乡新田村召开村党支部会议。会上,王忠华、李小平主动说明2016年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元问题并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同志对两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会后,王忠华、李小平如实填报集中整治自查自纠表并将违纪款上交财政。湛田乡纪委对两人从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会昌县周田镇岗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负责人张清茂主动自查自纠帮助亲属违规获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7月,周田镇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宣布有关政策要求。7月18日,张清茂主动向县纪委交代自己在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帮助其亲属获得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万元问题,并动员亲属退交相关款项。9月19日,张清茂在岗脑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上再次主动承认错误并接受批评,会昌县纪委从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村党支部书记廖立勇、村主任刘志诚主动自查自纠私自截留受灾补助款问题。2016年,廖立勇、刘志诚私自截留受灾补助款元,其中廖立勇分得元、刘志诚分得元。2016年9月,廖立勇、刘志诚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报告并上交违规截留资金。黄沙管委会纪委对两人从轻给予诫勉谈话并在管委会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指出,对在自查自纠期间能够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主动整改的干部,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017 隆化县坚持自查自纠“见人见事见钱见物”,通过定向定期调度、精准“点穴”督导、全程留痕管理,扎实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目前,已收到上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 万元。 把自查自纠问题落实到具体“人”上。重点盯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服务单位,有执法权、审批权的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 党(工) 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等四类重点人群,将全县7694 名党员干部纳入自查自纠范围。 针对容易产生“微腐败”领域,把问题落实到具体“事”上。梳理出以权谋私、处理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5 大类44 小项重点事项。自查自纠中,要求对号入座,对事查找。深入查找违规发放津补贴、参加“谢师宴”等6 项以权谋私类,危房改造、低保申报政策把握不实、按受宴请等5 项处事不公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散漫等6 项作风不实类,挪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滥用职权类,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党建制度落实不规范等其他类问题511 个。 同时,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侵占挪用等问题,坚持“见钱”“见物”。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积极整改到位、主动上缴或退还违规违纪款物的,依规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能退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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