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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入井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防爆电气设备铭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牌清晰完好,防爆检查员存留设备纸质资料并入档管理。
2.入井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检查标准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完好培训图册》执行,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设备必须完好。
3.检查合格的设备,由机电动力部登记签发《防爆设备入井许可证明》作为入井的凭证,在电气设备上粘贴机电设备入井许可证作为设备井下使用证明。
二、防爆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动力部和区队防爆检查员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1.按完好标准检查,对完好设备张贴完好牌。
2.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3.接地是否可靠。
4.各种保护是否灵活可靠,整定是否合理。
5.电缆是否按规定吊挂。
6.设备是否按规定摆放。
7.以上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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