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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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7年修订版报批稿)
2017 年 12 月
修订说明
《湘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年修订版)自实施以来,对我市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2015 年 12 月,中央城市工作
会议对规划管理提到了新的高度,要求政府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市
精细化管理,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相关规范的调整、《湖南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颁布及《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试行)》的出台,湘潭市城乡规划局、湘潭市规划信息技术研
究中心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十九大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相关精神,结
合湘潭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共同对《湘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3年修订版)进行了修订。
本规定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国内及我省最新标准,吸收其他城市的成功规划管理经验,并在充
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和专家组的论证,制定本次修订
版报批稿。
本规定共分 16 章 157 条,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建设用地分类及
适建范围;建筑容量;绿地;建筑日照;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设
计与建筑景观;居住区规划;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管线工
程;竖向设计;城市防灾减灾;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附则。
本规定的新增章节主要有:第五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本规定的修改条文 46 条,主要有: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七
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
1
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九
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九条、第八
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
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本规定的增补条文 63 条,主要有: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第
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
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
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
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
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
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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