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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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规定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它与其它
教学环节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也是各个教学环节的继续补充、深化和检验。为保证毕
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目的和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应把培养人放在首位,它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
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设计思
想和严谨的科学作风,进一步提高外语水平、写作水平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通过毕业
设计(论文)使学生受到专业技术人才所必须的综合训练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二、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反映本专业教学计划的特点和要求,坚持
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使得学生通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从而在理论学习上总结提高,
能力有所增强。
1、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安排。各教学单位在学生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前应将计划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随时对各教学单位的毕业
设计(论文)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学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前,学费全部缴纳完毕。
3、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一年两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符合条件的学
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少
于15周,毕业论文的全部工作一般应在毕业学期第12周前结束。
4、确定课题原则
(1)符合本专业的教学要求,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
作用;
(2)符合本专业的层次和要求;
(3)课题大小适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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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指导教师指导。
5、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中级(含相当职称)或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出任。聘用以电子
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及各教学单位师资为主,同时可面向社会招聘资质符合要求的教师或
其它具备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士。
6、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提交前必须在学校指定的查重系统进行查重,且
核查结果符合学校要求。选择现场答辩的学生论文查重应低于25%,选择书面答辩的
学生论文查重应低于30%。学生同时可在学校指定的查重系统自愿完成格式检测。
三、相关方面职责分工
1、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职责
教务科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管
理,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计划;
(2)督促各教学单位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协调并管理指导教师的论文指导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5)统筹监管校外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现场答辩工作,并对各教学单位
的现场答辩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6)汇总各教学单位上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成绩考核表、学生论
文等资料;
(7)监控并辅助指导学生写作毕业设计(论文),审核《毕业设计(论文)
成绩考核表》成绩,保证评语及成绩完整真实准确;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管理及发布;
(9)毕业设计(论文)保存、归档。
2、各教学单位职责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成立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领导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论文写作前的学生动员工作及学术诚信教育,解读毕业设计(论文)相
关规定,协调解决论文申请及写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提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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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选派指导教师并督促教师的论文指导工作;
(4)组织实施本教学单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书面答辩及现场答辩工作,
现场答辩必须在教学单位所在地进行;
(5)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