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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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指南
(公开)
一、招生对象
现在狮山镇辖区内居住的常住人口,且其子女年龄满6周岁以上(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儿童、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说明:1、小学一年级新生差一天满6周岁都不能报名入学。2、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并已登记注册入学的儿童,不能重读小学一年级。
二、入学申请时间
1、户籍生:2015年4月23-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下午5:00。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2015年5月9-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5:00。
3、积分生(普通借读生):2015年5月15-2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下午5:00。
说明:4月20日-5月15日为积分预受理阶段——接受咨询、领取申请表。
三、入学申请地点
1、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详见附件2)
2、积分生(普通借读生):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及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及流管站窗口提出申请。
各类生源申请入学的条件及报名提交材料
(一)本镇户籍生:具有狮山镇户籍,且在镇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内(详见附件2)就读的适龄儿童。
提交材料:家长(监护人)提交家长(户主)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指在狮山镇居住,并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十六类之一(详见附件4),需跨学区(详见附件2)就读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适龄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适龄子女。
提交材料:家长(监护人)提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详见附件4)】。
说明:请到居住地所在公办学校领取(或上狮山教育信息网下载)有关入学申请材料。
(三)积分生(普通借读生):在狮山镇居住,已在我市南海区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 年)《广东省居住证》,并在《居住证》有效期内,且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的佛山市新市民,其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
提交材料:家长(监护人)提交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7)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8)】
说明:请到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及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领取材料清单。
五、办理流程
1、户籍生:家长(学生)提交户籍材料 → 拟入读学校审核确认 → 上传拟录名单到镇教育局备案,并上交有关资料到镇教育局复查 →公示5天后镇教育局安排学位→拟录学校发入学通知→家长(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家长提交书面入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 → 受理学校初审 → 受理学校上交有关材料到镇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公示5天后镇教育局安排学位→拟录学校发入学通知→家长(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积分生(普通借读生):家长提交入学申请、有关积分佐证材料 → 村居或园区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受理 → 镇积分办按学位数核准积分生名单→公示5天后镇教育局安排学位→拟录学校发入学通知→家长(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六、招录顺序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满足本辖区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基础上,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原则,安排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额满即止。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借读生,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七、日程安排
序号 内 容 日 期 1 发招生通告(含借读生) 4月15日 2 本学区户籍生入学报名 4月23-27日 3 公示户籍生拟录名单 4月30日-5月4日 4 发户籍生录取通知,并完成入学报到手续 5月8日前 5 接受本学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入学申请 5月9-13日 6 公示政策性借读生拟录名单 5月21-25日 7 发政策性借读生录取通知,并完成入学报到手续 5月30日前 8 接受积分生的入学申请 5月15-29日 9 公示积分生入围名单 6月17-23日 10 发积分生录取通知,并完成入学报到手续 6月30日前 11 对部分积分放弃入学资格后所剩学位进行二次分配 7月3日
八、表格资料下载、咨询方法
1、表格及资料下载:《狮山教育信息网》()
2、咨询方法:狮山教育信息网、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村(居)及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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