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合同号:
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业 主
监理单位
深圳市建设局印制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 同 书
业 主:
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类别: 民用建筑 工程等级: 二等
投资性质: 自筹 总 投 资: 约 万元
其 它: /
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中的措词和用法同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3.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3.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 监理范围:
经双方协商,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对本工程下列阶段实行监理:
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建设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第五条 监理酬金的计取及支付方式:
5.1监理酬金的计取,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按 5.1.1 执行:
5.1.1按工程投资额的百分比计取:
监理酬金总额=
(监理酬金总额=工程投资额×监理酬金率)
5.1.2按投入人数、时间计取:
监理酬金总额= 元/人.日(月)×投入人数×工作日
(月)数。
5.2监理酬金的支付方式:
5.2.1建设前期阶段:设计阶段监理酬金支付方式:
5.2.2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酬金的支付分为预付款和进度款两部分:
(1)预付款的支付: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业主应支付监理酬金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即
。
(2)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按
B 执行:
A.按月度额支付:
月度监理酬金=(监理酬金总额—预付款)/监理期限
(月);即 。
B.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业主按监理工程师同业主所指派的工程代表审定的当月完成实物工作量与当月进场建安设备购置费之和的百分比支付当月监理酬金;
当月监理酬金=(实物工作量+设备购置费)×监理酬金
率;即 。
5.2.3工程竣工之日起10日内,业主应支付监理酬金总额的
97%,余下部分在保修期满10日内结清。
5.
显示全部